当提及“车水马龙”“学富五车”“杯水车薪”等充满历史韵味的成语时,你是否有这样的疑问:古代也有车吗?那古人驾车需要考驾照吗?他们在交通中又需要遵守哪些规则呢?

古代“驾照”怎么考?

古代当然有车了。传说最早是黄帝发明了车,后期经过改良,牲畜代替人力拖拉车辆,提升了车的驱动效率。并且在古代,车作为社会生活的重要工具,大多数用于战场,特别是马车。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了:牲口驾的车可不像人力车那般好操控,那可怎么办呢?

在《周礼》中有六艺的说法:“礼、乐、射、御、书、数”,其中驾车是古代男子的必备技能之一,驾车的人被称为“御人”。

春秋时代有专门的“五御(驭)”作为考核驾车技术的标准,即“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虽然可能没有正式的“驾照考试”,但却是一项“必修课”。

“鸣和鸾”是指驾驶中要保证稳定、匀速,马车上的铃铛要发出“乐音”才能证明技艺高超,如果铃音节奏混乱、嘈杂,则说明御人不合格;“逐水曲”是在水边的弯道上驾驶,相当于现在的S路,但是难度大得多;“过君表”是放置一些石墩做障碍物,车头与两边石墩的间隙只有五寸,要恰好从中驶过,相当于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舞交衢”是指在车道上交叉行驶;“逐禽左”是驾车把动物驱赶到车的左侧,这样做是为了在战场上方便弓箭手射杀。完成这些,恭喜你,就正式成为一名“御人”了!

但要是没通过呢?秦朝《除吏律》可不会给你太多机会,它明令规定,如果御人四次驾考没有合格,不仅失去考试资格,还得被罚去做四年徭役。直到唐代,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驾照”——《唐律》规定,驾驶员得持证上岗,驴车驾驶会轻松些,牛车就得像现在的重型车一样认真对待了。

那么,过了驾考,就可以驾驶着心爱的马车在古代的大马路上狂奔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发生在唐朝的一起交通事故

“青天大老爷,请您为我们主持公道啊!”

大唐宝应元年六月,西州高昌城的县衙前人头攒动,百姓们议论纷纷。衙门内,县官老爷端坐堂上,一脸严肃,而堂下,两个焦急的中年男人跪在地上。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初夏的高昌城阳光明媚,风和日丽。两个七八岁的小孩,如同往常一样,在城南的店铺前嬉戏玩耍。突然,一辆失控的牛车猛地冲了过来,直直地撞上了这两个无辜的孩子。孩子们躲避不及,瞬间被撞倒在地,紧接着又被牛车无情地碾压。他们痛苦地呻吟着,鲜血染红了地面,生命岌岌可危。

孩子的家长们闻讯赶来,看到这一幕心如刀绞。他们一边痛哭着,一边将肇事的车夫康某扭送到了官府。在县官老爷的严厉审问下,车夫康某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他并不是这辆牛车的主人,只是一个普通的雇工。事发当天,他原本打算驾车出城办事,却不料拉车的牛突然发狂,横冲直撞。更糟糕的是,这头牛还是他临时借来的,他对其性情一无所知。在危急时刻,康某已经竭尽全力去拉缰绳,但牛的力气实在太大,他最终没能控制住,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不过,康某还算有些良知,没有选择逃逸。

他在事后态度诚恳地认错,并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


这是一场发生在大唐边陲之地的交通事故,被完整地记录在了高昌城的文书之中。千年之后,这卷珍贵的文书被考古人员发掘出来,让我们得以窥见那个时代的真实面貌。

那么,根据大唐的律法,车夫康某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秦汉时期的“保辜”制度,规定肇事者要先积极赔偿给伤者治病,若在观察期内,伤者身体恢复,肇事者被判伤害罪,如果伤者死亡,则被判杀人罪。到了唐朝,《唐律》的交通条款规定,在人多的道路上超速行驶就要被打150大板,要是因为超速而导致路人死亡的,就会被判定为故意杀人罪。所以前文提到的车夫康某在事故发生后,虽由官府同意暂时释放去“保辜”,但他被严禁离开高昌城,一旦伤者不幸身亡,康某将再次被带回官府,接受法律的制裁。

发展到清朝,《大清律例》则规定,因为天气关系撞了人,除了赔医药费,还要把自己的车也赔给人家;若出现人员死亡,就要赔偿丧葬费用、没收车辆、坐牢三年!

古代还有哪些交通规则?

看来,就算驾车人的技术再精湛,也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既然车祸无法避免,那古代还有哪些交通规则呢?

秦始皇曾提出“车同轨”的理念,指的是车轮的轨距要统一,就像我们现在用的手机充电器接口,都是统一的USB 接口一样。在秦始皇的时代,他觉得如果全国的车辆车轮的宽度都是一样的,那道路就会像高速公路一样顺畅,马车、牛车都可以轻松地在同一条路上行驶,不用担心车轮卡进坑里或者与别的车相撞。

想象一下,如果每个家庭的车轮大小都不一样,那道路得多么混乱啊!而“车同轨”就是让所有车轮都同标准、同尺寸,这不仅方便了交通,还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发展。


▲古代的木制车轮

有趣的是,像这样的古代智慧与现代的许多理念都不谋而合。

比如我们现行的靠右通行规则,就是由唐朝贞观时期马周提出来的。当时规定进城的时候不论人还是车,都靠左边走,而出城的时候,则靠右边走,既方便门口守卫盘查,又能减少拥堵,一举两得。

唐朝《仪制令》中更是详细规定了行路规则:“诸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司机或行人,轻则打屁股、重则入狱。

有人可能觉得,古代都是骑着驴和牛,慢悠悠地在街头巷尾溜达,速度能快到哪儿去呢?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古代的汗血宝马,最快时速竟然可以达到80km/h,相当于现在小汽车的行驶速度了。所以唐朝律令规定,驾车者不能在行人密集的街道上超速行驶,如果超速行驶被抓就会被当场处以仗刑五十大板。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公文传递、朝廷命令发布、有病求医、急于追人。在这些情况下超速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是罚款还是要交的。毕竟,法律也讲究人性化嘛!咦,你发现没?尽管时代在变迁,但交通管理的核心原则——确保道路安全、顺畅,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始终如一。

文/ 倪士杰

来源/《科学故事会》2025年1-2月刊

排版:沈 丹

编辑:林雪琪

审定:李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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