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节后返程,长途驾车
多名驾驶人轮流驾驶
减轻驾驶负担,缓解疲劳
无疑是件好事
但一些人员却以“自学了驾驶技术”
就“自告奋勇”当起“替补”驾驶人
这样的“替补”可要不得
案例教训
2月6日14时许,在广昆高速田东执法站,执勤民警对一辆小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神情紧张,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经核实,该驾驶人夏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经向驾驶人夏某了解,当天凌晨3时许,他与同乡乘坐小车从贵州威宁前往广东深圳务工,有证的驾驶人因长时间驾车,到广昆高速百色服务区时便休息。为了节省时间,他想着自己之前在老家跟会开车的人学了驾车技术,便自告奋勇当“替补”,驾车继续上路。
根据法律规定,民警对夏某以及原驾驶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并对夏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150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切勿心存侥、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晓秋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