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2025 年 2 月 10 日,屯溪区将举办“福满屯溪喜乐元宵—— 2025 屯溪区非遗民俗巡游”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和周边区域的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市相关区域实施临时空域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5 年 2 月 10 日 18 时至 22 时,在以屯溪区三江口街区为中心,向外辐射半径 800 米的区域上空。
二、管制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 500 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 200 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 2 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
三、管制措施
管制期间,除经活动主办方邀请,并经黄山屯溪国际机场航务管理部审批的表演、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的无人机等飞行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该区域飞行;同时在该区域该时段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确有飞行必要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相关单位或个人须向黄山屯溪国际机场航务管理部申请,经其同意后将无人机和飞手相关情况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报备时应提供审批证明文件、无人机机型、飞控序列号、飞手身份和飞行资质证明文件。机场航务部报批电话:0559-2934046;公安报备咨询电话:0559-2513651。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均可拨打 110 报警电话举报。
黄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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