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检网2月10日消息,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强调,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要进一步提升监督质量,树立监督公信。这项部署主要由普通犯罪检察部门落实。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在做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时对此作了具体介绍。
记者了解到,过去一年,普通犯罪检察部门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提出的“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更勇于自我监督”的要求,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提升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质效,树立监督公信。
“我们会同公安部制定《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从规范建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和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等3个方面,对办公室建设和规范化运行提出要求。同时,还印发不批捕不起诉复议复核及刑事追诉标准、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两批指导性案例,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案例评选活动,覆盖监督立案、两法衔接、纠正漏捕漏诉、纠正侦查取证违法、纠正违法查扣冻、排除违法证据等监督类型,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鼓励各地办好监督案件。”侯亚辉告诉记者。
如何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加强“三个管理”“一取消三不再”等部署,高质效做好侦查监督工作?“我们及时跟踪监督数据变化,形成专题报告,就下一步高质效开展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加强对侦查取证违法、侦查措施违法、强制措施违法等深层次、实质性违法问题的监督。同时,还部署推动数字刑事检察工作,组织开展普通犯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报演示活动,在最高检数字检察办公室指导下,在全国重点推广25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在北京、辽宁、江苏等8个省(市)部署开展数字刑检重点推进专项工作,确定28个市级院及其下辖基层院作为数字刑检重点推进专项工作的示范地区。” 侯亚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如何不断完善羁押审查制度?“我们正在研究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指引,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指导全国39个试点院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客观、高效的社会危险性评估体系,健全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侯亚辉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