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雅安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芦山县委批准,芦山县纪委监委对芦山县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何荣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经查,何荣刚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在项目建设中未正确履职;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何荣刚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芦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芦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何荣刚开除党籍处分,由芦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4年9月14日,雅安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何荣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芦山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何荣刚,男,汉族,1972年10月生,四川芦山人,在职大学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至2000年4月,其在雅安地区农机公司工作;2000年4月至2000年11月,待业;2000年11月至2006年10月,先后在芦山县宝盛乡人民政府、芦山县委办公室工作;2006年10月至2009年1月,任芦山县芦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9年1月至2013年4月,历任芦山县人民政府目标督查室主任,双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3年4月至2021年6月,历任芦山县委农工办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党建办主任,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农机局局长、畜牧局局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2021年6月,任芦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姚永忠

编辑 张莉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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