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刚刚向河内市委常务委员会提交了第 17 号文件 TTr/BCSĐ,请求批准调整河内市政府各部门机构改组计划。
具体,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党执行委员会建议:按照市委第690-BC/TU号报告提出的计划,落实和完善13个局的组织安排,并同意政府法令草案,其中包括:内政局;司法局;财务局;工业和贸易局;农业和环境局;科学技术局;文化体育旅游局;教育培训局;健康服务局;城市督察局;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宗教司;旅游局。
调整建设、交通、规划-建筑3个厅的布局如下:落实政府指导委员会指示,将交通部与建设部合并,布局后新厅命名为建设部。规划和建筑系保留当前模式。
因此,按照上述安排,河内市仍有15个部门和分支机构隶属于市人民委员会。
对于区、镇、市人民委员会下属的专门部门:按照市委第690-BC/TU号报告提出的计划,并根据政府法令草案,落实和巩固区、镇、市人民委员会下属9个部门和专门机构的组织结构,其中包括:县级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区、县、镇督察;司法部;文化、科学和信息部;财务和计划部;农业和环境部(在各区,为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内政部;医务部;教育和培训部。
对工业和贸易两个部和城市管理部的计划进行如下调整:根据政府指导委员会的指示,实施工业和贸易部(旧的经济部,根据市委第690-BC/TU号报告的计划,将部分职能转移到区级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区级农业与环境部)和城市管理部的合并,成立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地区部。
此前,2025年1月12日,政府第18-NQ/TW号决议执行情况总结指导委员会颁发了第05/CV-BCĐTKNQ18号文件,关于补充和完善省、县级人民委员会直属专门机构改组计划。
2025年1月24日,内政部完成了关于规范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和各省、直辖市县、镇、市人民委员会专门机构组织的法令草案。
其中,河内市和胡志明市获准组织15个省;决定部门的设立、分立、合并、整合,确保符合城市特点。其中,12个部门由地方统一实施,包括:内政部;司法部;财务部;工业和贸易部;农业和环境部;建设部;科学技术部;文化体育旅游部;教育培训部;健康服务;省级督察;人民委员会办公室。
各部门根据各个地方,特别是河内市的具体要求设立,包括:外交部;民族宗教司;旅游系;规划和建筑部(不含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