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问需求 聚力谋实招

辽宁高院召开企业家座谈会


在辽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法院如何提升服务市场主体举措的精准性实效性?如何助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月7日,辽宁高院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暨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动员大会部署要求,围绕完善服务三年行动司法措施、升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向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建议。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与企业家深入交流。省数据局(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松涛,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唐晓蒙到会并讲话。


“我们企业受益于法院大力推广区块链存储证据的做法,有效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法院在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继续加大力度。”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法律问题,希望组织更多法官走进企业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胜诉之后,企业最关心的就是执行,希望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查人找物、打击拒执等方面采取更实举措,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据悉,本次座谈会邀请了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十月稻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软睿驰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等10家国企、民企相关负责人。谈感受、说问题、提建议,两个多小时的座谈会上,企业家直奔主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表示近年来辽宁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作用,为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出积极贡献,并围绕提升审判质效、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杨松涛表示,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暨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动员大会部署大会刚刚闭幕不久,省法院第一时间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体现了省法院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省营商局将会同省法院不断畅通涉企诉求反映渠道,提升诉求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

唐晓蒙表示,近年来,省法院与省工商联在联络机制、诉求反馈、联合调研、法治宣传等方面合作不断深入,全省三级法院与同级工商联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商联系统将协同全省法院,做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工作,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汇聚法治护航民营经济的新合力。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以市场主体的需求为第一需求,以市场主体评价为第一评价。”在听取大家发言后,郑青介绍了近年来辽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一回应,要求相关部门全面系统梳理、认真研究吸纳,完善服务三年行动司法措施,升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切实为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服务。

郑青表示,全省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工作理念,坚持善意文明审慎的司法理念,深入践行“如我在诉”意识,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落到思想和行动上、体现在案件办理中。要落实落细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采取符合企业现状和需要、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解纷争、促合作、利发展。要坚持刀刃向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要充分发挥司法打击保护服务效能,持续增强司法服务精准性实效性,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礼遇感和归属感。

辽宁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任延忠主持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应邀参会,辽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文字丨王海涛

素材丨李萍萍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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