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思凡 记者 顾潇)为了在春节期间非法牟利,扬州高邮的张某偷偷从外省采购了大量烟花爆竹,藏在民房里。民警和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房间里密集堆放着1000余箱烟花爆竹,并且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燃爆后果不堪设想。目前,张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近期,高邮市公安局临泽派出所联合当地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对临泽农村地区的一户民房进行突击检查,打开房门执法人员被吓一跳,原来在民房的好几间房屋里非法存放了大量烟花爆竹,包括“加特林”“水母”等热门烟花,堆放密集并且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经过清点,涉案烟花爆竹数量达1000余箱,初步估算市值10余万元。
经调查,这些烟花爆竹都是张某存放。虽然张某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但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张某通过非正规渠道从外省采购大量烟花爆竹,并储存在这户民房内,意图在春节期间非法销售牟利。该民房处于一个居民区内,一旦发生燃爆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据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面临刑事处罚。在本案中,张某因存储规模较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目前已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