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应急部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工作部署,促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合法规范、公正透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月7日,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工作会议,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尚柱主持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研究了《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对全市安全生产规范执法行为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要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要科学编制实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按照相关要求备案,对于重点检查企业,原则上年度内至少执法检查1次;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对没有法定依据的检查事项要坚决清理,对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对没有实际成效的要予以取消;要建立健全多层次协调联动执法检查机制,避免对统一企业的同一执法事项进行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杜绝各类无实际内容的入企检查。

会议强调,要聚焦执法检查内容,依据执法事项目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各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其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事项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督促推动企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动企业健全内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要规范执法检查程序,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做好音像记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要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涉企行政检查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为菏泽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来源: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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