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田之光原创制图,版权所有

前天讲了一下破门亮灯事件,当时的判断是,这事与法治无关。今天早上,也算是到了2月7日,看到了官方的致歉信,先贴一下官方的道歉内容。

“因我街道工作方法失当,引起“破门亮灯”网上热议,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在此向广大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此次“破门亮灯”事件表面上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引发舆情,实质上反映出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工作偏失,对城市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在此诚恳接受上级处理和社会各界批评。今后我们将引以为戒、规范管理、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这封道歉信,文笔还可以。

先前我就注意是街道所辖社区发出的倡议书,现在由街道表示道歉,事情就这么“圆满”解决了,解决方式犹如德芙巧克力一样丝滑无比。

我感受到了道歉信的文笔的力量。其实当时评论此事时,我是没什么期待的,于是只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社区负责把商铺的电费付了就行。

如今这封道歉信,连电费的事提也未提,我倒是更没什么期待了。

不过,也看到报道说了,“额外的电费,将予以补贴”。所以这事算是完了。

我有点奇怪啊,既然电费有补贴,为什么像岳先生这样的商铺会关灯?补贴二字语焉不详,究竟补贴比例是多少?

所以由此回看这封道歉信,哪里沟通不畅,哪里造成误会,引发了什么舆情?思想上怎么就急于求成,具体是什么表现?方法上简单粗暴,怎么一个简单粗暴法,具体细节是什么?

服务意识淡薄?这个我有点不太同意啊。我感觉山西大同的古城街道的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很强啊,为了亮灯,都撬门了,都进屋了,都轻轻地帮商家亮灯了,这服务意识太强了。不仅不应该为此道歉,反而应该表扬一下自己才对啊。

街道表示“诚恳接受上级处理和社会各界批评”,怎么一个诚恳?

“引以为戒、规范管理、改进工作、转变作风”十六个字,口号就这么提出来了。

网上有人讲街道是在搞形式主义。如果前面“破门亮灯”是形式主义,那么这一次写道歉信,还是形式主义啊。

其实不必写这封道歉信,好好地把电费全额付了,锁也不用赔偿了,给商铺买把新锁吧。最重要的是撤回那封倡议书吧。

街道什么也不做,什么倡议也不提,或许更好一些。要做的是保证大同古城街道的安全就好了,这也是营商环境的一部分。

至于法治,我是感觉好奢侈。

街道自个儿那么强的服务意识,这意识应该是占比百分百了。

退而求其次吧。撤回“古城亮化倡议书”吧。

能做到这一点,也算是山西大同古城街道为“法治”出了一份力了。

真要“法治”的话,难道不是一开始就不应该有这份“古城亮化倡议书”?

一旦进入逻辑的底层,大同古城街道该怎么办?所以街道只好继续搞形式主义,紧急发布了一份形式主义的道歉声明。

看到官媒评论说了三点,“一是不能以集体利益之名侵犯个体权益。二是私人空间与私人财产在任何时候都不容侵犯。三是程序正义必须被严格恪守。”

说得可真好啊,但是“说得比唱得好听”的事也是常有的。

所以就从最基础也最容易的事做起吧,先正式撤回“古城亮化倡议书”,至于与法治有关的事,不妨一步一步慢慢来,这事就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别急,慢慢来。

可不可以轻轻地向形式主义说一声“不”?

(木田之光写于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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