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媒报道,国管委下属内政部发布公告称,私人保安公司或组织制作并穿着与军队、警察相似的制服,将会被依法追究责任。

不仅前被任命为内政部长的吞吞瑙中将,在2月5日上午于内比都召开的内部会议上作出了这一警告。


他表示,国内一些私人保安公司和组织模仿国家安全机构的制服来制作制服和穿着,因此当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实际上,这一警告早在前内政部长索图中将任职期间就曾发布,但至今并未真正执行。

据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透露,这样的警告已经有四年了,但从未真正采取过行动。一些保安公司甚至有军方持股,而某些组织则由退休军人经营。现在内政部再次提及不希望,是因为相关执照即将到期才说一下。

根据一名律师的说法,如果私人保安公司或组织穿着与政府机构相似的制服,并从事损害国家形象的行为,当局可以依据《缅甸国家机密法》第 6 条和第 17(1) 条进行处罚。其中,第 17(1) 条规定可判处三个月监禁和 20000缅币罚款,而第6条可判处2年监禁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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