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主线,以千方百计推动社会群众举报和企业一线员工内部报告事故隐患为着力点,深入研究细化有奖举报有关制度,不断健全举报投诉体系,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24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接办各类安全生产举报89808件,发放奖励607.2万元。其中,全省应急系统接办各类举报12826件,发放奖励532.6万元。
从数据分析看:一是在举报类型上,接到事故隐患类举报40127件,占44.7%;非法违法行为类举报49204件,占54.8%;事故类举报477件,占0.5%。二是在具体行业领域上,消防、工贸、化工三大行业居多,举报事项共占总数的70.6%。三是在举报核查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查实率52.7%;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事项查实率53.6%。四是在重奖方面,先后对群众举报济宁两起危化品项目未批先建分别予以重奖27.5万元、16万元;对群众举报泰安一企业非法生产危化品重奖27万元;对群众举报烟台一企业瞒报较大事故予以重奖12万元。
2024年,山东省各级各部门通过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有效开展,累计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1154项、惩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6383起,将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震慑和警示了各类违法违规企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护航和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者向属地行业监管(主管)部门拨打电话、登录网站、邮寄信函等方式,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让事故隐患无处遁形、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经核查属实最高可给予50万元奖励。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