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村并大村”的实施条件已基本具备。
人们抱怨农村清冷,街上无人,不少农户锁门闭户,门前杂草丛生等等,对这种状况有人用萧条来形容。
其实,农村之所以少了人气,全在于人口的大量减少。据悉,我国城镇化率2024年未已达67%,大量农村人口已进入了城镇。
国家又计划到2028年底,城镇化率达到70%,还要有不少人口落户城镇。所以,从农村人口大量减少现实和继续减少趋势来看,农村撤并既成为一种必然,又成为迫切需要。这无疑是“小村并大村"已基本具备的最大条件。
其次,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104个县市,试点农村宅基地县内跨村买卖。将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买卖”扩大到“县域内跨村买卖”。
这就为农村拆迁撤并,实现“小村并大村”,扫清了农民取得宅基地上的障碍。不然,按过去宅基地“只允许本村买卖”,农村拆迁撤并和“小村并大村”就成为一句空话。
不过,农村宅基地县域内跨村买卖试点应加快进度,并及时进入政策层面。这是“小村并大村”已基本具备的重要条件。
为了有利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及节约土地资源,实现乡村振兴,应因势利导、不失时机的实施“小村并大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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