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心城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本市中心城区摩托车道路通行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结合城市中心区域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经实地勘察和研究讨论,全面梳理、优化整合、科学调整,代拟起草《关于调整汕头市城市中心区域道路交通管理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城市中心区域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具体为:以西港路—金凤路辅道—护堤路—梅溪桥—汕樟北路—泰山路—汕汾路—新津河以西(包含金津大桥桥面)—中阳大道—外砂河以西(包含中砂大桥桥面、东海岸大桥桥面)—东海岸大道—内海湾北岸海岸线构成的环线以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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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