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的立场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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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白名单)
这是法务六叔2025年
原创的第37篇文章
总计1700字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任何事情都是有解决方案的,包括两卡名单,理论上只要你没有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都可以解决。
但是今天这个案件的主人翁是确实把卡片交给了别人,构成了出借事实,我们来看是怎么解除出入境限制的。
背景:事主是2020年7月高中毕业后在暑假期间勤工俭学在网上求职找工作以减轻家庭负担,由于国家五部委发布“断卡行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当时高中毕业的事主涉世未深,在他人(张某,已归案)以开淘宝店需要银行卡,给予报酬一千元人民币一张银行卡为由,在张某的带领下前往中国农业银行xx支行办理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办理完毕后,张某便将该银行卡带走。
事后,事主并未收到张文川所答应的一千元办卡报酬,这里已经把卡片交给了别人,构成了事实上的出借,收到钱就是出售。
由于没收到钱事主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通过网上查阅将个人银行卡给他人的法律风险,发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及犯罪,于是就即前往就近的中国农业银行注销该卡,但是在注销的时候发现银行卡被多个司法机关冻结,无法注销,于是我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主动说明自己的行为,并按照户籍派出所的指示,一一联系冻结该银行卡的司法机关表示积极配合。
从办卡到前往中国农业银行注销该卡发现该卡被司法冻结的时间不超过十天。
2021年5月20日,天津市有关机关对事主就该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办理取保候审。
2022年7月14日,天津检察院因同意公安机关撤回起诉意见,对事主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基本就没什么事情了,当时事主已经大三准备去港澳留学,被出入境管理局告知无法办理护照和通行证,因为标记为“两卡人员“,并且被户籍所在地的叔叔列为“法定不准出境”。
被叔叔告知银行账户被20几个有权机构冻结。
按照国家《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和公安部“涉诈前科人员一律不准出境、境外回流人员一律不准出境、出境作案嫌疑人员一律不准出境”的“三个一律要求”,驳回了事主的出过申请,并限制三年不允许出境。
于是事主找到了六叔,怎么办呢,要去留学不能被限制出境啊。
于是我们建议事主线下到户籍地叔叔那里说明自己的情况,叔叔们还是有同情心的,说让事主拿到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找他,他向领导申请。在这里给户籍地的叔叔点个赞,至少给了个救济途径。
于是我们一一开始分别联系20个冻结地。
只有浙江杭州市和河北唐山市对该卡还在冻结中,其余司法冻结均已自动解冻。
当然,一开始就需要让事主线下去做笔录,于是六叔团队主动提出了退赔方案:
1、请求xxx派出所依法将涉案卡内资金退还给被害人。
2、请求xxx派出所依法对事主进行调查,在调查不涉嫌电信诈骗,依法出具调查情况说明。
最终目的就是拿到不涉案证明,提交给限制出境的叔叔。
六叔多年经验,越发达地区办事效率越高,于是浙江一天之内就解冻了,唐山的花了三个月。。。
现在银行卡的所有司法冻结均已解除,果断注销了银行卡。
第二天事主就去户籍地尝试办护照,涉案银行卡都注销了,没有任何司法冻结也没有犯罪记录,现在可以给办护照了吧!
结果是限制出境状态,而且还被标记为“两卡人员”,叔叔说这个事情很麻烦,他们作出的限制出境解决倒是简单,但是“两卡人员”他们要写材料到市公安局,然后逐级上报到省公安厅,最后到公安部。
事主还有十几天研究生就开学了,来不及了!
我们让事主怀着试一试的态度去移民管理局问,说我是“两卡人员”能办护照吗,移民局的工作人员明确回复:
“两卡人员”并不会多大程度影响出入境(这个也没有法律根据),主要是有单位对我限制出境。
看懂了吗?
两卡人员确实是不能办理护照和出境,但是底层逻辑是有叔叔部门给你限制了出入境,只要你能有合理的理由去解除这个限制,就可以办理护照和出境。
随后事主就到了户籍地叔叔那里,申请了解除限制,然后去移民管理局办理护照/通行证了,他们也成功受理了,签署了一个“不从事电信诈骗保证书”,随后拿到了护照。
这是唯一一个因为出借银行卡解除两卡标签的案例,历时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