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一名女子拦车抱住对方大腿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因为视频标注了“陕西汉中洋县县委书记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就被群众拦车拖脚反映问题”的文字,瞬间引起广泛传播和热议。

2月6日,陕西洋县发布情况通报,对“县委书记被拦车抱腿”传闻进行了澄清说明。视频中被拦车的是洋县某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邓某,而非传闻中的某县委书记。

通报称,视频中男子邓某,系洋县某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女子刘某某,为洋县磨子桥镇柳树庙村村民。2024年12月22日,刘某某丈夫张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与邓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在洋县北环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张某某受伤,邓某拨打120 急救电话并报警,张某某随后入院治疗。经县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张某某、邓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2025年1月13日张某某出院,全部医疗费用由邓某个人及保险公司垫付。双方因后续治疗、事故赔偿产生分歧,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其实,这就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纠纷,但因为邓某的干部身份,让外界有了不一样的解读,有不少人天然地认为,邓某的干部身份,让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占尽了先机,有“被照顾”的嫌疑,所以有些人一看到这种情况时,就会下意识地认为,邓某在欺负对方,张某某受到了不公平对待。

事实果真如此吗?其实不然,这事从逻辑上来分析,根本经不起推敲。邓某车辆保险齐全,别说是双方同等责任,就是他的全部责任,后续的赔付也不需要他来负担,最终都会由保险公司全部买单。只要邓某提供证据确凿的合法赔偿诉求,保险公司都会照单赔付,不需要邓某出一分钱。

此情此景之下,你认为邓某会利用自己的身份,干预交警的责任划分吗?关键是没这个必要啊,即便是减少了责任占比,省下来的钱也成不了他的,而是在为保险公司省钱,他何必去自寻烦恼,给自己找麻烦呢。

那么,他们为什么还会出现分歧?这种情况下,很可能是张某某在后续的治疗和赔付中,提出了过分的要求,超出了合理的赔付标准,保险公司不予理睬,他们就追着邓某不放,于是就上演了拦车一幕,哭一哭闹一闹的话,兴许会有奶吃。在此次拦车之前,张某某应该已经多次和邓某有过交涉。



说实话,但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判对等责任的,大概率非机动车的责任要更大一点,因为交警在判罚双方责任时,往往会出于人性关怀的角度,有意照顾所谓的“弱势方”非机动车。一般情况下都认为,非机动车没有保险,大都生活在农村,而机动车是有保险的,所有的赔付可由保险公司兜底,所以在划分责任时会有一些“同情分”。

这种同情和照顾是一把双刃剑,有时确实能起到关怀的作用,但有时则会助长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

另外,在通报当中还提到一个细节“张某某的全部医疗费用均由邓某个人及保险公司垫付”。可以说,邓某的做法算得上仁至义尽,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邓某只垫付属于自己那一半的责任即可,没必要全部垫付。或者说,邓某完全可以甩手不管,所有赔付事宜均交给保险公司处理,都挑不出毛病来。但邓某个人主动垫付,这说明在事故发生后,邓某的配合意识还是相当积极的。

对拦车这个事情没必要过分地解读,更不能随便带节奏。退一步讲,如果张某某确实对事故责任判定结果不服,或者对理赔不满意,完全可以去法院诉讼解决,没必要去拦车抱大腿,事实清楚,不是谁闹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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