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官网“会领导”一栏更新显示,财政部党组成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书记刘昆已同时担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
公开履历显示,刘昆,男,汉族,1956年12月生,广东饶平人,中共党员,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毕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刘昆曾任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广东省财政厅厅长等职,2010年升任广东省副省长,2013年任财政部副部长。
2016年转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8年3月,刘昆任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至2023年卸任。
今年1月,刘昆任财政部党组成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书记。
此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由刘伟担任,他出生于1961年3月,曾任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等职,2019年任财政部党组成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党组成员,至近期卸任。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财政部管理的事业单位,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明确行政级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包括: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受国务院委托集中持有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经国务院批准,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等。
理事大会由全体理事组成。理事由国务院聘任,包括企业家代表、职工代表、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理事任期五年。理事任期届满,由国务院重新聘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由国务院任命,参加理事大会,行使理事职权。
理事长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法定代表人。理事大会闭会期间,理事长主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大会决议、基金管理运营计划。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理事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行其职权。
来源:白鹭洲知政、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