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交通违法,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因素,绝大部分交通事故,都起源于严重交通违法,有的交通事故甚至包含多项交通违法。

依法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严防肇事肇祸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乐山公安交警重中之重的任务。



2025年2月5日00:00至24:00,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全市现场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130起。其中,酒醉驾12起、载客汽车超员9起、摩托车超员31起、无证驾驶45起、货车超载5起。

现将查处的酒醉驾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严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

文明安全出行

案例一

无证驾驶还再次酒驾,依法严处!


2025年2月5日,张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乐山市峨边县毛坪镇往等分村方向行驶。23时29分许,当张某驾车行驶至毛坪镇玉环街时,被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经进一步核查,张某于2019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且张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深夜酒驾上路,依法严处!


2025年2月5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市中区瑞祥路设立检查点,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3时56分许,肖某驾驶川LX***8号小型汽车行经检查点。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肖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肖某的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无牌无证、酒驾三轮车,依法严处!


2025年2月5日中午,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三洞桥社区场镇口设立检查点,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3时09分许,执勤民警查获郑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郑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郑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未按规定登记、备案。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郑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400元。

案例四

午间酒驾上路,依法严处!


2025年2月4日13时40分许,刘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川LB***1的小型轿车途经峨眉山市双木路时,被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双福中队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刘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酒后驾驶不可取,依法严处!


2025年2月6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茅桥中队在348国道设立检查点,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09时42分许,阿尔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LV***7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检查点。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阿尔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阿尔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阿尔某某处以罚款19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春节假期结束,春运进入后半段,新春节庆活动延续,群众探亲访友、聚会聚餐、近郊游热度不减,同步迎来返程务工、复工复产车流客流高峰,开学季、春耕采茶接踵而至,全市交通流量将持续高位运行,加之乐山地区迎来新一轮降雨天气,局部高山区域积雪结冰,交通安全风险突出。



全市公安交警将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实干拼搏的作风,持续抓好春运后半段交通安保和事故防范工作,重点加强国省干道、县乡村道特别是穿乡过镇、场镇周边、农村道路管控,着力延伸查处时间、范围,覆盖城市、农村,突出早间、晚间、深夜查,加大对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防严控的高压态势,坚决守护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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