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6日披露,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大连市政协原副主席郝方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方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郝方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郝方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官微消息,郝方林于2024年8月5日被查。

郝方林,男,汉族,1956年5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大连市政府副秘书长,大连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旅游度假区)党组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2008年8月,任大连市甘井子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2008年12月,任大连市甘井子区委副书记、区长;2011年3月,任大连市甘井子区委书记;2016年1月,任大连市政协副主席、甘井子区委书记;2016年5月,任大连市政协副主席;2018年5月,退休。

编辑/刘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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