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山西大同古城一社区发了一封倡议书,“倡议”古城内的商家在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十五期间的晚上18点至次日凌晨6点,保持店内照明。

正月初六晚上,一店家打烊关灯回家后,接到了执法人员要求其赶往店铺开灯的电话。店家没有照做,于是执法人员撬锁开灯。



社区只是一个最基层的组织,都有如此大的官威,按照法律讲,其性质算是一个居民自治组织。不过,我们倒也不必佯装惊诧,天通苑软肋论,不也是社区搞出来的吗?

许多群众性自治组织,既不群众,也不自治,更非组织。

穿着制服的执法人员,撬锁开灯,不知道依的是哪门子法?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市场的粗暴干预,更是侵害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

十几年前我读初中时,历史教科书在讲到英国内战时,曾介绍过“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典故。如今的历史书上,不知还有没有。

许多地方的政策制定者们,似乎都有趋光性。

我老家有一个很大的湖畔公园,由专业人员规划设计,是在自然水域的基础上,扩建成的一个人工湖。

晴天时湖光山色,碧波荡漾;下雨时烟雨朦胧,雾气缭绕,十分漂亮。

我以前回老家后,很喜欢去湖边散步,后来我去得少了,因为那个公园现已被改建得千疮百痍、面目全非。

石板路装了不锈钢围栏,风车变成了荧屏火炬,灯带上了树,射灯瞄准了湖面,彩虹桥也真能发出七种彩光了。

有一年,湖畔的造景也铲掉,搭建成舞台,男演员光着膀子在台上敲鼓喊号子,句句都是“哼哈”,敲出一个震耳欲聋,演出一个刚健精壮,鼓声越密,射灯越闪。

女歌手一袭长裙,拿着话筒飙高音,歌词里处处都是“啊”字,一张嘴就要缓抬手,就要抒情。音响混成一团,高音刺、中音糊、低音震,除了阵仗大,听不出个所以然。



如今,到了晚上,整个公园就变成了一个露天夜总会。一切都在发出五颜六色的光,一切都在毫无章法地频闪。行走在公园里,不仅要遭受视觉污染,也要承受精神折磨。

当初规划这个湖畔公园的设计人员们,看到此情此景,恐怕也会心痛吧。

好好的锁,被撬了;好好的公园,被毁了。

希望这些趋光的州官们,趋的是光明的光,而不是灯光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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