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起,香港将修例刊宪把“太空油”正式列为毒品!贩售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太空油”其实是不法之徒巧立名目推出的新兴毒品,其主要成分为依托咪酯,目前属于第一部毒药,是必须经医生处方的麻醉剂。
近年,不法分子将依托咪酯混入果味甘油,加热后变成“太空油”,再注入电子烟弹内贩售。
除了依托咪酯,“太空油”还可能混入其他毒品,例如大麻和俗称“K仔”的氯胺酮。
这种毒品包装新颖、口味多样,且价格低廉,最便宜的烟弹仅需100港币就能购得,导致青少年容易接触和尝试。
自2024年上半年起,“太空油”首次被呈报成为继大麻、可卡因后,21岁以下青少年第三位最常被吸食的毒品。
据港府的统计数据,2024年前三季共有174人被呈报吸食“太空油”,其中139人是21岁以下的青少年,与2023年同期仅2人相比,呈现爆炸性增长。更令人担忧的是,“太空油”的隐蔽性极高,实际滥用人数恐怕远超官方统计。
现时法例下,任何人非法管有属《药剂业及毒药规例》下第一部毒药的依托咪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
为遏止“太空油”的蔓延,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宣布,将于2025年2月14日修订附属法例,正式将“太空油”列为危险药物,也就是毒品,并于同日刊宪生效。
修法后,贩售“太空油”将面临极为严厉的刑罚: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以500万港币的罚款。
与吸食尼古丁电子烟不同,吸食“太空油”后会出现嗜睡、身体僵硬等症状,有时甚至会出现怪异的姿势或动作。
而长期吸食“太空油”会对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可能导致成瘾、失忆、抽搐、昏迷,甚至死亡。香港至今已有3宗怀疑与吸食“太空油”有关的死亡案件。
因此,香港保安局禁毒处特别强调,吸食“太空油”等同吸毒,呼吁大家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