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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年来,中国社会频发的性侵问题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发生在中国农村地区的性侵问题,又因其叠加传统社会结构的瓦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的社会观念的冲击等因素而显得尤其棘手。

中国农村研究者行一在新年返乡随笔中发现,发生在中国农村地区的“性安全”问题,尽管往往隐藏在深厚的水面之下,但却潜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对此,如何进行预防和处置就显得十分重要。

小村“故事”多‍‍‍‍‍‍‍‍‍‍‍‍‍‍‍

年前回家得知一个震惊的消息:邻居Z因犯事被拘留了。

众人猜测之余却又讳莫如深。毕竟事关邻里,不好光明正大地讨论,但各人又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私下里,有人猜测Z交通肇事逃逸,因为听说他是被“交警”连夜带走的;有人猜测Z吸贩毒,因为他脑子活络,经常往来县乡采买货物,有机会接触不同人群;有人猜测Z酒后动手打人,毕竟他是脾气来得急的人……各式揣度在隐秘地进行,期间Z的家人对外声称,他是去外地儿子那里做工了。

但第三天,消息还是走漏出来——原来,Z因强奸表亲孙女被刑拘了。

“哦……他怎么干出来这种事,唉……他确实能干出来这种事。”

听闻,Z年轻时也做过类似的事,只不过当时的受害者与其年龄相当,又有多重亲属关系牵扯,再加上Z的兄弟出面交涉,这事儿平息了下来。没想到,现在又发生了这种事。尤其是,这一次受害者年龄较小,更是刺痛了村里人对性侵、强奸的性质认识。

有人感慨,

“Z这些年不知害了多少女性”。

在这之前,大家只是当Z的“个人作风”不行,以女性避而远之、男性风月笑谈等“绥靖”方式在道德批判上放过了。这一次,关于Z的批评越来越多。当然,碍于Z家人的情面,传播场所相对私域。

意外的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村里不少类似的故事也被牵扯了出来。让笔者感到惊讶的是,在一个“性羞耻”氛围依然浓厚的村子里,竟然隐藏着不少“不体面”的性事件。

下面就是一些传闻:


1、上世纪90年代,Y某性侵了自己的弟媳妇D。前几年,Y某的弟弟过世后,D改嫁给了另一男子。人们认为,当年D就是自愿的,因为她从来就“不检点”,所以自己的丈夫过世没多久就找了新的男人。 2、隔壁村W,现年70岁左右,年轻时比较放荡,得了性病,还给自己的妻子也传染上了。 3、3年前的某晚,J某回家路上,碰见两个60多岁的同村男子用电瓶车载着一位花枝招展的40岁左右女性笑呵呵地回家。 4、年近50岁的女性S私下里跟人说,同村男性C之前经常夜里在线上找她聊天,还当面低声问过她:“你多少钱一晚?” ……

当时间线拉长,涌入耳边的故事越来越多,有些“主角”笔者也曾见过,以致于笔者很难或不愿将这些事与他们的面容关联起来。

笔者无意从私德层面对此进行点评。但由此想继续探讨的是:在结构尚未完全瓦解的时代,农村人的“非婚性需求”有哪些实现形式?超越婚姻敬畏的“性泛滥”有哪些风险?

“非婚性需求”的隐秘实现‍

结合已知的有限信息,从婚姻之外寻求性刺激的事情在各个世代都有。不同在于,外部主体对越轨行为的约束效果大幅下降。

据了解,早年间村子里也有少量“私生活混乱”的现象。最终,大多数结局都是:亲戚邻里以孩子为由劝告夫妻二人“继续过下去”,家里人则通过一些激烈的行为拽回越轨者的心。

比如,2000年左右,B某外出务工,结识了新的“相好”,但又无意与妻子离婚。年底回家过年时,B无法忍耐妻子与其争吵后买了票准备离家,却在火车站候车期间,得知自己的父亲已经喝药自杀。自此,B与“相好”断了联系,回归了家庭。

在这一时期,无论是迫于结构性的社会压力,还是“自我清醒”,外在的约束在此时还是有效的。

相较之下,近年来村里年轻夫妻因单方出轨而离婚的,“不听劝”的类型越来越多,即:出轨一方既无法与非婚性伴侣斩断联系,被出轨一方也不再因孩子或家人的劝阻而选择忍气吞声。

不过,有意思的地方在于,村里人对此类行为一直在进行私密的批评——正是这种隐形的力量,令出轨行为始终不敢光明正大地进行。换言之,已经大幅弱化的外在社会结构可能无法阻止事情的发生,但仍会抑制出轨的发生场景。

综合不同案例来看,村里的“非婚性需求”大致有以下几种隐秘的实现形式:

第一种:市场购买。较之于城市娱乐场所的组织化性交易和多样化的其他选择,乡村人出轨的性对象可选择范围并不多,大多是因年龄较大而在城里没有活计的失足女性。其关系的建立,通常以“老客带新客”、私下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维系关系的核心要素是价格便宜。

第二种:“临时地下情人”。早些年村里的外出“务工潮”,造成了许多“男在外、女在家”的夫妻形态。因此,不乏有夫妻二人“各找各的乐子”的情况发生,甚至在外务工的一方会胆大地在打工地过“临时夫妻”的生活;而在家的一方则只能以偷偷摸摸的方式约会。这种“临时地下关系”带有较强的“互惠性”,可以让双方在解决性需求的基础上,稍带一些情感交流。

第三种:非法的强制威胁。发生对象不限于老对小、男对女、师对生,但发生的原因大多源于一方掌握着暴力、权威或其他资源。这些罪恶行为一旦越界,通常能够隐秘地延续一段时间。据传闻,十余年前村里留守儿童或少年比较多,部分家长会让孩子寄宿在亲戚和邻居家,甚至孩子的同学家借住。结果,有的孩子就被对方家庭的男主人(父亲或爷爷)性侵。遇上这种事之后,一些家长会因为顾及孩子名誉而选择私下处理。

第四种:连哄带骗。这种情形一般发生在年龄相差较大的群体之间,越轨者利用对方的年幼无知或物质匮乏,用甜蜜语言或物质利益为自己“赢得”相对稳定的“纯洁”女性。笔者曾听闻,有些中职学校或中小学的男教师,会因为 觉得市场上的失足妇女“比较脏”而不愿购买性服务,而是从校园里物色女生,将其逐步发展为满足自己私欲的对象。

以上的几种类型,当然无法完全反映农村的“非婚性需求”的全部实现形式,但已足以表明这一隐秘问题积弊已久、关联群龄广泛。本文并非意在追求极致纯净的农村“性环境”,但是笔者认为,少数超越婚姻的性行为,已不仅是“私德有亏”的个体问题,还会给农村地区带来不容忽视的社会风险。因此,如何预防和处置十分重要。

农村的性安全问题

非婚性交往的首要问题,在于性疾病以无法预估的轨迹在农村地区隐秘传播。从某种意义上说,婚姻关系的确立,不仅锁定了固定的性伴侣,也令性疾病的识别和传播相对简单可控。然而,非婚性交往的临时性、隐蔽性、交叉性,构成了错综复杂的性疾病传播网络,单个越轨者的疾病传播范围就可能超出了家庭和村庄的边界。更有甚者,部分疾病的感染者出于讳疾忌医、自暴自弃或报复社会等心理,还会主动继续传播疾病。

非婚性交往引发的第二个问题,是农村家庭的破裂。从直观观察来看,笔者所在村庄,近10年最主要的离婚原因无非是以下几种: 赌博欠债、脾性不合、非婚性交往。其中,非婚性交往不仅会给伴侣带来较大的心理伤害,还使得双方的家庭陷入长期的吵闹状态,大多数都会以离婚结局收场。除夫妻双方外,双方的家庭也常常会因此蒙上阴影,双方的孩子和父母也成为婚姻失败的承担者。

除此之外,非婚性交往的深层风险在于令农村部分群体丧失了婚姻责任和社会道德观念。片面的“个人自由”观念,剥离了婚姻与性的二元关系,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陷入由私欲支配的非道德生活中。笔者就听闻,少量仍然在校的女同学,就因为受到鼓动与诱惑,为了满足自己对手机、包包等物质的无节制需求,自甘成为对方的性伴侣,内心深处还不以为意,认为“就是玩玩,又不是结婚”。

对“性≠结婚”的粗浅和泛化理解,导致了大量的“去责任化”两性关系,继而挑战了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所具有的功能意涵——原本,婚姻关系的确立,意味着两性之间就财产、抚育、赡养、性需求等事务建立了双向权利与义务。一旦性独立于婚姻关系而广泛存在,就不可避免地带来非婚生子、抚育责任社会化等等问题。

综上可见,超越责任伦理的非婚性交往在生理、心理、社会稳定等几个层面都具有不可忽视的风险。就乡村地区的具体情况来看,该问题更是涉及不同年龄群体。尤其对青少年来说,对“自由”、“性解放”等话语的片面误解,往往会给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关系埋下重大隐患。基于此,在农村地区加强两性关系教育、阻断性疾病传播链、重塑正向的家庭关系等尤为必要。

★本文作者:行一 ‍‍

中国农村问题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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