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审验
小伙伴们是不是也有了解呢?
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
深入认识驾驶证审验
01
驾驶证审验相关规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一条规定:
持有AB类驾驶证驾驶人
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到12分的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持有除AB类的其他驾驶证驾驶人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校车驾驶人
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70(含)周岁以上的驾驶人
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 三力测试 → 办理驾驶人审验
02
办理须知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
1、身体条件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年龄在70(含)周岁以上的驾驶人
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能力测试。
不予通过审验的情形
1、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需先处理完毕;
2、名下车辆存在需报废注销的,需先办理相应车辆报废注销;
3、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4、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
03
审验教育
1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原件;
校车驾驶人须到通辽市联网医院进行驾驶人体检(6个月内有效)。
2
在线申请
“交管12123”手机App
注册登录后,在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在“学习教育业务”中选择“驾驶人审验”业务进行在线办理。
审验学习
审验教育有网络教育、现场教育两种学习模式。
01 网络教育
对于B证以上且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1-8分的驾驶人,可直接选择“网络教育”在线学习。
▶ 操作步骤
注:
审验网络教育学时不少于3小时,最多可连续累计3天学时(每天至少1小时),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
02 现场教育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只能申请参加现场审验教育。
▶ 操作步骤
注:
对于未完成的现场教育场次,可以直接取消预约。
取消成功后,可以重新预约未完成的现场教育。
无论选择哪种学习模式
完成审验教育后
还需办理驾驶人审验业务后
才算完成整个审验
驾驶证信息审验日期才会更新。
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时,请确保自己的驾驶证涉及违法、交通事故等已处理,否则将导致驾驶证审验业务受理失败。
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小伙伴
看完这些攻略后
赶快在线学起来吧~
来源 │科左后旗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