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对于电动车的管理要求越来越规范,对车辆合规性、上路行驶等方面查处十分严格。在2025年,不仅有一批地区即将实行全新的电动车管理办法、条例,而且部分地区还将面临非标电动车禁行、交管部门常态化整治电动车等情况。今天一文为大家盘点2025年2月各地实行的电动车新政策。
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电动二、三轮车目前均有强制性国标,电动自行车要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速度超过25km/h的电动二、三轮摩托车要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不符合相关国标的电动二、三轮车和没有参考国标的电动四轮车被统称为非标电动车。此前不少地区都为这类车型设置了过渡期,允许在交管部门注册备案后上路行驶,给予车主置换车辆的缓冲期,但随着时间流动很多地区的过渡期即将截止。
根据玉林晚报、玉林日报等地方媒体报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规定,从2025年2月1日开始,当地悬挂“大绿牌”的非标电动车将禁止在道路上继续通行。该管理办法于2022年2月1日实施,其中第45条规定,已经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车采用3年过渡期模式管理,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目前当地正在进行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只要在规定时间内采用以旧车抵扣新车的方式进行置换,最高可享受500元的置换补贴。目前以旧换新补贴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在进行中,如果当地设置的过渡期也将到期,车主可以在今年参与置换补贴活动。
常态化整治电动车
日前,四川梓潼发布《关于在城区开展涉及电动或燃油二、三、四轮车(含老头乐)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温馨提示》,当地交管部门将在2024年12月16日-2025年2月16日期间对当地相关车型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同时该提示明确,在2025年2月16日结束集中整治后,该项行动将转为常态化管理。因此,在2025年2月以后,电动车上路也必须遵守以下3大规定,不然还是会被交管部门查处、处罚。
1、车辆必须经过登记后再上路行驶
当地交管部门将未登记车辆违规上路列为集中整治的重点,转为常态化管理后也势必是重点严查的一点。电动自行车需要前往交管部门注册登记、上非机动车号牌,属于机动车的电动二、三、四轮车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交管部门验车、上正式机动车号牌。
2、电动车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头盔
根据当地要求,电动车驾驶员与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方能上路行驶,不然上路将被交管部门依法查处,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这点大家一定要注意。
3、电动车不得出现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在提示中,当地交管部门还一一列出了电动车在上路时需要遵守的事项与不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包括不能闯红灯、逆行、随意横穿马路等等,并且要求非机动车不能在机动车道行驶、属于机动车的上路要走靠右侧的机动车道。
总结以上都是在2025年2月实施的新规,主要涉及非标电动车禁行淘汰与使用的正规化,大家在上路前需要了解当地交管部门的要求,以免违反遭处罚。好了,那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