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徐熙媛)去世后,外界现在比较关注她的遗产继承和女儿监护权问题,要理清楚这两个问题,就需要梳理出关联人的法律关系。

具俊晔和徐熙媛现在是夫妻关系,具俊晔是韩国人,徐熙媛是台湾人,而徐熙媛与前夫汪小菲有两个女儿,两个女儿均超过9岁,但是都还是未成年人,汪小菲是中国大陆人。

现在徐熙媛突然因病去世,留下了上亿台币的遗产,按照台湾的法律,徐熙媛留下的遗产继承情况如下:

1、有遗嘱的情况

如果徐熙媛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其遗产原则上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但需注意台湾地区的 “特留份” 制度。根据台湾地区 “民法” 第 1223 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的特留份为应继分的二分之一;兄弟姐妹、祖父母的特留份为应继分的三分之一。

也就是说,即使有遗嘱,也不能完全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例如若遗嘱将财产全部分给他人,排除了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这些法定继承人依然可依法主张自己的特留份。

2、无遗嘱的情况

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台湾地区 “民法” 规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依次为:

第一顺位:直系血亲卑亲属(即子女),徐熙媛与汪小菲的两个女儿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第二顺位:父母,若其父母在世,也为法定继承人,但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第三顺位:兄弟姐妹。

第四顺位:祖父母。

配偶具俊晔虽未被明确列在某个固定顺序中,但属于当然继承人。在有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配偶与子女共同继承,通常是均分遗产,即具俊晔和两个女儿各继承三分之一。

不过据台湾岛内媒体的报道,最新台湾内政部门出台了新的法律,如果台湾人遗产继承者是大陆籍身份,好像是规定了继承遗产的上限额为200万新台币,所以现在大S与汪小菲两个女儿是否是台湾籍也很关键。



对于大S和汪小菲的两个未成年女儿监护权问题,以及未来她们是否还会继续留在台湾,这也涉及到了相关法律。

依照台湾法律规定,在大S去世后,两个孩子的监护权会自动转换到孩子生父那一边,也就是汪小菲那边,即使写遗嘱遗嘱,也无法改变,汪小菲要把孩子带走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而孩子的外婆(大S母亲),也可以争取监护权,但外婆这效力还是小于孩子亲生父亲,不过由于两个女儿都已年满8岁,除了经济、教育等等评估以外,孩子的个人想要选择在哪里生活的意愿也是法官重点权衡考量的因素。

按照之前大S与汪小菲争吵的故事来看,两个女儿可能是入的台湾籍,因为当时离婚协议里还特意限制了汪小菲带两个女儿到大陆。

所以综合起来看,汪小菲可能还是会拥有孩子的监护权,但是汪小菲考虑到孩子一直是在台北读书长大,他很可能继续让孩子在台北生活,而且汪小菲在台北也有一个家,他现在的女友也是台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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