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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段即将结束的那一刻,一位司机因未能准时在免费时段内下高速,而支付了高达1500元的过路费。
据了解,这位司机小王驾驶着黑色轿车,从外地返回湖北老家。他原本计划赶在免费时段结束前下高速,以节省过路费。然而,由于车流量大和对路况判断失误,小王的车在收费站前被堵住了。眼看着免费时段即将结束,小王心急如焚,狂按喇叭,但无济于事。最终,在24点01分,他的车驶出了收费站,系统自动计费了全额过路费1500元。
小王事后表示:“我真的恨自己开车不够快,就差了几分钟而已。这1500元,对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我实在太心痛了。”
这一幕,几乎成了重大节假日高速免费后的标配新闻。这样的新闻不仅让司机心痛不已,也引发了我们对高速计费方式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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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解释,高速免费通行规则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只要是在免费时段结束后下高速,系统都会自动计费。
这一说法似乎有一定道理,也有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
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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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免费,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似乎没有大的争议,有人为了免费而等到00∶00再上高速,这是其选择。
至于早就上了高速,然后看到00∶00就要到了,然后先下高速再上调整享受免费者也是在合理享用政策福利。
但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看似简单明了,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引发了不少争议,因为这个规定有点太武断了些。
在春节假期高速免费通行的最后一天,许多司机都为了赶搭“免费末班车”而焦急万分。他们有的提前下高速再转上高速,这当然是无奈之举。
但事实上,这说明我们的免费规则还是存在问题。既然允许提前下高速再转上高速,何不干脆收取这一个路段的费用,而不是全程计费?这样既合理又环保,也节省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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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仔细研究,13年前国务院的免费政策“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并得不出如果00:01之后的车辆就按全程收费的结论。
事实上,现在的技术已经足够支持车辆路过收费站的时间记录,即使是按国务院通知,完全可以从24:00开始计收相关费用,何须超过1分钟就多付1500元?
看来,还真不是政策问题,还是我们的解释规则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