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九案。
今天讲的案件是于欢“刺死辱母者”案,这个案件甫一爆出,就引爆了舆论,全网上亿条评论刷爆了当年那个春日的周末。
《人民日报》刊文称:“于欢案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不仅如此,这个案件还曾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能引发公众裂变式传播的案件,必有能击中人内心深处的痛点和共鸣之处,与其说人们是关心于欢,不如说他们是从于欢身上看到了在某些时刻那无能为力的自己。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这个案件,看看这个案件中隐藏着哪些法治和人情的碰撞。
为了更方便大家了解这个案件,我们先来看一下本案的主要人物。
杀人者于欢:
1994年8月出生,山东省冠县人,汉族,高中文化。苏银霞的儿子、“辱母案”当事人,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员工。
“回过头来看,我觉得这个案子对我最大的改变,是改变了生活轨迹。我也谈不上后悔不后悔当年所做的事。事情都是以前发生过的,改变不了,老是去纠结,也没什么意义。”—于欢
被刺者杜志浩:
出生于冠县斜店乡南史村,因在家中排行老三,被人称为“杜三”。
杜三常年不在家,留给村民的唯一印象是,因为琐事揍他舅舅。
他常住在县城或者东古城镇,在那里,他因为交通肇事撞死一名女童逃逸而被人熟知。(本人未露面,通过中间人给了肇事女童的家人28.5万元,案件私了)
地产老板吴学占:
工商资料显示,2012年,吴学占成立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公司。
网上流传的一封举报信显示,吴学占以房地产公司的名义高息揽储,招揽社会闲杂人员从事高利贷和讨债业务,在山东冠县,不少企业热衷于向他借款。
“吃人的高利贷”
案件的起源还要从于欢的母亲苏银霞说起,2009年她在山东冠县工业园内,创办了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大工贸),主要生产汽车刹车片,是一名女企业家。
因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在山东冠县,不少企业都热衷于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高利贷。
为了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苏银霞在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分两次向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约定月息是10%。
苏银霞期盼着这笔钱能够让企业获得喘息的机会,哪曾想她在陆陆续续还了184万和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后,还有17万欠款未能还清。
此时的苏银霞已经穷途末路,拿不出多余的钱去还剩余的欠款。
因此,工厂多次被追债者的卡车堵门,不让员工进出;她本人更是遭到了讨债者的侮辱性的暴力催债,血案也由此发生。
“侮辱性的暴力催债”
案发前一天,也就是2016年4月13日,苏银霞到已抵押的房子里去拿东西。
在这个房子里,苏银霞遭受了令人无法忍受的侮辱性的暴力催债。
吴学占让他的手下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她还钱。
这是暴力催债的一种手段,如果你认为这已经很吓人了,那么更吓人的还在后面,第二天,催债手段升级。
2016年4月14日下午4点左右,源大工贸的职工刘晓兰看到三辆没有车牌的轿车进入工厂,她感觉大事不妙。
他们一行约10人,拉来了烧烤架、木炭、肉串、零食和啤酒,接着他们将烧烤架支在办公楼门口,若无其事的烤串喝酒。
堵门,是这伙人催债的主要方式之一,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堵门了。
之前,他们为了讨债,也曾拉来砖头、木柴和大锅在公司内垒砌炉灶烧水喝。“在当地只有出殡才这样烧水”,刘晓兰说。
在被堵门的情况下,苏银霞母子去伙房吃饭已是晚上8点多的事情了。当他们走出办公室,两名催债者随后跟上,轮流看着他们。
“他们往哪里去,我们就安排人跟着。”电话喊来多名催债者的男子李忠在证言中称,他们讨账时没有打苏银霞母子,但是“骂他们两句,说话糟蹋他们了。”
然而,事情的走向很快变了——在一个名叫杜志浩的男子晚上8点多开车到公司大院之后。
他小胡子、长头发、身着白色半袖,是第11名也是最后一名到场的催债者。
9点50分,在办公楼前吃完烧烤的催债者们在杜志浩的带领下进到了一楼接待室。
接待室内有两张黑色单人沙发和一张双人沙发,苏银霞和于欢分别坐在单人沙发上,职工刘晓兰坐在苏银霞的对面。
11名催债人将三人团团围住,杜志浩一直用各种难听的脏话辱骂苏银霞:“没有钱你去卖,一次一百,我给你八十。”
除此之外,他还用唤狗的样子喊于欢:“快过来,叫爹。”
言语上侮辱过后,杜志浩又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上。
看着母亲如此受辱,瑟瑟发抖的于欢试图反抗,被杜志浩抽了一嘴巴子。
随后,杜志浩又故意将烟灰弹在了苏银霞的胸口,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杜志浩脱下裤子,一只脚踩在沙发上,往苏银霞脸上蹭。
于欢再次试图反抗,被其他催债人按在沙发旁边,这时的他咬牙切齿,几近崩溃。
接待室的外面,一名工人刘付昌透过侧面的透明玻璃看到了这一幕,他立刻报了警。
10点13分,接到报案的警察来到了源大工贸的办公楼。
其中一名催债人员看到警察来了,心知有人报警,他拦住于秀荣问道:“是你报的警吗?”
随后抢走了于秀荣的手机,翻看后并未发现报警记录,之后摔了她的手机,并一脚将她踹倒在地。
民警进入接待室后,问道:“咋回事,有人打架吗?”
讨债的人说,“没打架”,警察还问,“谁报的案?”“我不敢说,黑社会啊,怕报复。之前他们抢了于秀荣手机,还踩了她一脚”。刘付昌说。
“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留下这句话后,民警离开了接待室,于欢母子想跟着警察一起出去,却被要债人拦着不让走。
情绪激动的于欢站起来往外冲,在接待室外的刘付昌听到办公室有咋呼声,就快速跑到办公楼里,他看到那伙要债的人围着于欢。
有人拿着椅子朝他杵,于欢一直朝南退,退到一张桌子前,他拿起了桌上的一把水果刀,朝着那群要账的人胡乱挥舞。
“我就从桌子上拿刀子朝着他们指了指,说别过来。结果他们过来还是继续打我。”于欢供称,他开始拿刀冲围着他的人的肚子上攮。
在混乱中,第二辆警车赶到了源大工贸,警察让于欢放下了刀子,并把他带到派出所。
于秀荣则看到杜志浩捂着肚子从办公楼里出来,嘴里还嚷着:“这小子玩真的嘞,我的迈腾呢?”
其他人也陆续走出办公楼开车离开,杜志浩则自己开车去了冠县人民医院,最终他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有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血案发生的这一年,于欢也不过才22岁,他的人生轨迹也因为“刺死辱母者”而被彻底改写。
2017年2月17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
一审判决书的内容显示:
“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案引发了巨大的社会争议:“亲人受辱,该不该采取措施?于欢的为保护母亲刺死辱母者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
面对这个问题,很多网友表示,如果是自己,也一样会做出相同的反应。
都说“法律不可远离‘看得见的人情’”,而那些公共发声,正是法律庭院外看得见的人情民意。
于欢亦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启了二审。
二审则认为于欢刺死辱母者是为了保护自己和母亲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且“被害方有以恶劣手段侮辱于欢之母的过错等情节”。
法院宣判于欢属防卫过当,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几经考验,几经波折,这场由“辱母杀人案”引发的舆论喧嚣,终于尘埃落定。
对于判决,于欢并无异议:“现在回看当时,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对于我妈妈,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辱母杀人案”也没有因为于欢的改判而画上句号,司法机关继续扫黑除恶,重拳出击。
罪魁祸首吴学占被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黑人员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案件的最后,因在狱中表现良好,2020年11月18日,于欢减刑出狱。
出狱后的三年时间里,于欢重拾人生。他去南方讨欠款,家中一度破败了的工厂暂时没能重新开起来,但他借钱在冠县开店,努力还债,娶妻生女,逐渐回归小县城中万千普通青年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