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令人意想不到,竟还有民族在勤劳方面能与中国人相匹敌。墨西哥人堪称天生的劳作能手,他们依靠双手实现致富,既能辛勤耕作于田间地头,也能灵活适应各种工作环境,可谓是哪里有需要就往哪里去。



有传闻称,美国当地的体力活几乎都被墨西哥人包揽了。他们在饭店洗盘子时,戴上耳机,全神贯注,即使连续工作十几二十个小时也毫不懈怠,那洗盘子洗出的白烟仿佛在诉说着他们的勤勉。更为关键的是,他们似乎都秉持着一种淡然的心态,安于现状,并没有那种工作几年后就想自立门户、与老板一争高下的野心。



唯一的缺点在于,他们工作起来极其认真,但发完工资后便消失无踪,等到钱花光了又重新回来上班。我需要一小时才能切好的菜,老莫仅用半小时便能利落地完成。我下午需要休息一下,而老莫却能连轴转,下午就准备好晚上所需的食材。我做维修小工时,天气热了不行,冷了也不行,但老莫能撸起袖子就干活。不过,老莫确实踏实能干,他们似乎可以心甘情愿地做一辈子的厨杂工。



相比之下,我们华人在餐厅懒惰地打十年八年工后,往往会盘算着开一家自己的餐馆或超市,而老墨则很容易满足于现状,不会去抢占白人的高端岗位。我堂叔的餐厅后厨除了厨师是华人,其余都是墨西哥人,他们比华人更能吃苦耐劳,工资要求也更低,还不惹事。如果你是老板,难道不愿意用他们吗?我们的人生目标是绝不可能打一辈子的工,而老莫却似乎注定要打一辈子的工。



造成这种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许多在美国的老莫是偷渡过来的,身处异国他乡,没有身份和文化,脑子也不够聪明,但他们体格好、个子小,适合干体力活。而且他们的家庭观念强,踏实肯干,犯罪率也低,唯一能和他们相比的,或许只有我们年轻时候的父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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