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薅羊毛” 量多价高是诈骗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

不少电商经常会推出各种优惠活动吸引客户

然而,却有些不法分子

抱着“薅羊毛”的心态

自作聪明的寻找商家规则漏洞

从而套取巨额非法返利


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

这种恶意“薅羊毛”行为

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绛县公安在局党委的带领下,积极应对互联网领域及数字经济新型犯罪带来的新挑战,不断推动精准化研判、强化全链条打击,全力维护企业发展安全,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近日,刑警三中队成功抓获两名利用某电商平台进行“薅羊毛”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2023年5月份至2024年11月份, 绛县籍刘某某、李某某在手机短视频中意外刷到了针对某商家平台“薅羊毛”教程 ,同样自作聪明的两个陌生人各自研究学习其中的发财之道,添加某会员群,下载非法篡改手机信息软件,并利用该软件进入商家平台,注册信息成为新用户,套用新用户的福利及优惠,多次进行下单购买。为获取更大利益,两人不断借用、购买他人手机号,多次注册商家账号领取新人福利,冒充“新人”身份利用商家平台漏洞骗取平台福利。 经调查,刘某某、李某某共计诈骗某商家平台29000余元和6900余元,给互联网企业造成了恶劣的损失和影响。

新人价及其他首单优惠,是电商平台给新用户首单消费的一种补贴,恶意“薅羊毛”只会一步步走上犯罪的深渊。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李某某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绛县公安

投稿·合作:微信6635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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