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对代理总统崔相穆发出警告,如果拒绝任命宪法法官候选人马恩赫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韩国宪法法院新闻官千在贤2日在首尔钟路区宪法法院就崔相穆无视宪法法院的违宪决定而不任命马候选人的问题回答说:“如果权限争议或宪法诉愿被引用,(崔相穆)不遵守其决定宗旨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

千在贤接着再次强调:“宪法法院的决定没有强制执行力,并不是说不应该遵守该决定。如果不遵守其宗旨,就违反了宪法和法律。”

宪法法院法第75条规定:“引用宪法诉愿的决定将约束所有国家机关和地方自治团体。”宪法法院法第67条规定:“宪法法院的权限争议审判的决定将约束所有国家机关和地方自治团体。”

另外,宪法法院推迟了原定于当天进行的崔代理相关宣判。

韩国国会议长禹元植请求的权限争议审判将于10日下午2时恢复辩论。

也就是说,崔相穆接受了上月31日提出的重启辩论的要求。

另外,金正焕提出的宪法诉讼审判宣判日期没有另行指定,无限期推迟。

千在贤就尹锡悦方面向代理宪法法院院长文亨培等政界选举和李美善法官提交敦促回避的意见书一事表示:“(弹劾审判)当事人提交的意见书都在讨论中。”

尹锡悦方面前一天向宪法法院提交了敦促回避的意见书,称“表现出政治预断并对公正性表示严重担忧的文亨培、政界选、李美善法官应立即回避,确保弹劾审理的公正”。

宪法法院此前于上月14日驳回了尹锡悦方面回避政界选举法官的申请,并表示:“单纯的主观疑惑是不够的,应该有客观的情况才能被认定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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