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同角度来看,可能有以下几方会被认为是相对的“受益者”,但这种说法其实是比较片面和功利的,毕竟大S的离世是令人悲痛的事情:
据媒体爆料,大S早在23年就立下遗嘱,将自己10亿台币的遗产和房产都留给两个子女和母亲。
在正常情况下,子女作为直系血亲卑亲属,是重要的遗产继承人。如果遗嘱有效,他们将继承大S的部分遗产,在物质上得到一定的保障。
大S与汪小菲之间此前存在一些法律纠纷和财产争议,随着大S的去世,这些纷争自然终止。另外,从子女监护权角度来看,汪小菲作为孩子的生父,大S离世后,他更有可能成为孩子的主要监护人,在孩子的成长陪伴和未来规划等方面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按照此前爆料的遗嘱,大S母亲也会是遗产的继承人之一。从亲情角度,母亲失去女儿是巨大的悲痛,但从遗产分配来说,若遗嘱属实,她能继承部分财产,在生活物质方面能有所保障。
如果大S没有遗嘱或遗嘱存在特殊情况,按照台湾地区法律,具俊晔作为大S的配偶,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若在没有遗嘱排除他的继承权等情况下,他可能有权参与遗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