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无论是景区还是公共场所

到处都人多热闹

如果稍有不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就很容易丢失



近日

肇庆有一位游客游玩期间

发现手机丢失

而事后手机的定位却不断发生变化

从端州到广宁

大年初二(1月30日)当天,一位游客在肇庆鼎湖山宝鼎园游玩期间,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丢失,于是第一时间尝试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没想到提示关机。

其后

该游客用好心人的手机

尝试查找定位

但可能是手机被关了机的缘故

定位追踪失败

无奈之下,该游客只好先进行报警处理,然后回家等待后续消息,对于自己手机的寻找并没有放弃。

念念不忘

必有回响

到了次日(大年初三)下午

游客突然发现

自己的手机开机了

定位出现在肇庆端州区翰林路某楼盘

沿街商铺附近


图:Kelvin

该游客通过向网友打听得知

该定位的附近

有一间手机维修店

于是决定去到定位实地一探究竟

碰一碰运气

大年初四上午,该游客驾车一百公里前往端州区定位的地点,确实有一家手机店。在端州警方的协助下,排除了该手机店的嫌疑,而该游客也只能无功而返。

虽然上午扑空了

但到了下午手机定位再次更新

又有了新希望

大年初四傍晚6:30左右,该游客发现自己手机的定位更新到了广宁县某村落的位置,于是抱着不放弃的想法,继续根据定位的位置前往。


图:Kelvin

到达并确定大概位置后

游客迅速报警

而民警也很快赶到

并且在定位范围20米内的房屋

进行走访排查

但一圈的走访排查下来

没有收获

正当大家以为要无功而返至时

又出现新转机

原来

手机定位正在小范围移动

显然还在这里

而民警根据这一情况锁定某房屋

询问相关情况


图:Kelvin

在民警追问下,居住人承认了其一家在大年初二到过鼎湖山游玩。而至于手机,对方则声称是自己小孩捡到的。

在民警见证下

该游客通过验证手机解锁后

对方进行归还


图:Kelvin

拾到丢失的财物归还失主

不仅是社会道德要求

也是法律赋予每位公民的义务

拾得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好遗失物

并及时返还

若拾得财物不予归还

而财物的价值达到了一定数额

还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这起事件中

无论是端州还是广宁的警方

都十分给力



帮助事主寻找手机

并且手机最终也被成功找了回来

画上圆满句号



最后也借此提醒大家

外出游玩时

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以防造成损失

来源:网友@Kelvin、肇庆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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