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救援局日前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国家消防救援局政策法规司高级指挥长刘激扬介绍,措施从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服务指导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惠及企业群众的具体措施。
1月19日,上海长宁消防在程家桥街道机场新村社区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主题日活动。新华社记者方喆 摄
刘激扬说,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简化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对于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公众聚集场所,申报时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可以不提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救援机构直接办理安全检查许可文书并依法开展现场核查。
在规范涉企检查方面,措施要求严格控制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了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以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同时,要求消防监督检查事前要公开检查计划、事后要公示检查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
措施提出,进一步推行便民执法。实施柔性消防执法,处罚决定书送达时,要说明法律救济途径。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执法文书,消防救援机构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移动通信、互联网通讯工具等能够确认其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送达执法文书。
此外,措施明确进一步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针对社会单位对消防技术指导的需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可以依单位申请,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在服务社会需求方面,缩短注册消防工程师许可时限,由不超过20个工作日压缩为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刘激扬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组织落实,深入挖潜、回应企业群众期盼,持续推出一批可感可及的便民服务举措,例如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出台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设置顶格罚款和高额罚款的适用情形等。(记者周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