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饮酒是常见的助兴方式。但在饮酒过程中,如果因劝酒、灌酒导致他人发生意外,劝酒者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例如,明知对方不胜酒力、身体不适不宜饮酒,仍强行劝酒,导致对方酒精中毒送医救治,劝酒者需对对方承担其医疗费用等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有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同桌饮酒且未尽到劝阻义务的人,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请问律师,同桌饮酒但未劝阻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让我们来听听律师怎么说吧~
【释法】
同饮者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有无劝酒行为,是法院判定同饮者有无责任的主要依据。正常的聚会饮酒,同饮者没有过度劝酒且尽到了合理的照顾提醒义务,一般无需担责。但如果因为以下几种不当行为而导致意外发生的,同饮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是同饮者存在强劝饮酒、逼迫饮酒、许诺条件饮酒甚至发现已经达到醉酒状态、仍然强制饮酒人员饮酒的;
二是在他人醉酒后未进行妥善安顿、导致危险意外事故发生的,包括未采取安全护送、联系家人、及时送医或安排合适的场所休息并照看等安全保障措施的;
三是纵容饮酒者驾驶机动车,尤其是同饮人达到醉酒状态,辨别与控制能力大幅下降的时候;
以上这些不当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错,同饮者就有可能要为意外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聚会饮酒时,同饮者应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酒局召集者、组织者的履行注意义务更高,负有更多的责任。同样,若饮酒者明知自己酒量不行仍过度饮酒的,可减轻同饮者的责任。
汪超
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提醒】
1.饮酒要适量,倡导文明饮酒,不要过度劝酒、灌酒。尊重他人意愿,不要强迫他人喝酒。
2.如果发现有人饮酒过量,应及时照顾,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如安排休息、送医等。若有人酒后要驾车,一定要坚决劝阻,可帮忙联系代驾或其他安全的交通方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饮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劝酒者如果存在过错,就需要对受害者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多个同饮者共同实施了强劝酒等不当行为,导致他人遭受损害,需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当同饮者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身体受到损害,需对受害者进行相应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若饮酒者自身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也存在过错,如明知自己酒量不行仍过度饮酒等,可减轻同饮者的责任。
策 划
安徽省律师协会
安徽省法治宣传和研究中心
来源:省律师协会
编辑:阳阳
校对:方航、辛文
审核:徐春节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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