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有媒体发布消息,四川高速交警1月31日通报,1月30日17时31分许,李某驾驶电动川QE2XX49号德玛牌电动两轮车不顾收费员劝阻,经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江安收费站强行驶入高速逆向行驶。17时50分许,刘某驾驶川Q1XXBY号小型普通轿车沿G93成渝环线高速泸州至宜宾方向行驶至621公里路段处时,因避让李某驾驶的逆向行驶电动两轮车,所驾车辆与道路隔离设施发生碰撞,造成川Q1XXBY号小型普通轿车受损、刘某轻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目前,李某已被公安交管部门挡获,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这份通报核心要点,值得关注。

其一,事发时间1月30日17时31分许,李某驾驶电动川QE2XX49号德玛牌电动两轮车不顾收费员劝阻,居然在收费站强行驶入高速逆向行驶

其二,出事的时间是在17时50分许和,刘某驾驶川Q1XXBY号小型普通轿车遭遇逆向行驶的电动两轮车,结果紧急避让,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其三,目前,李某已被公安交管部门挡获,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让人惊叹的是,仅仅在20分钟内,两次险情在G93高速上演:先有电瓶车无视劝阻强闯收费站逆行,后有轿车司机为避让失控撞栏。说到底,就是一辆二轮电动车玩的一次“生死驾驶”。







  • 此事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网友围观和热议。

有网友认为,收费站应负责,未尽管理责任。非机动车非法驶入高速,会造成严重后果,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管理人员应该预见到问题严重性。

有网友怒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不该追究刑事责任吗?车损人伤高速集团应该赔。

有网友表示,这种必须买车损险。大概率这当事人不会赔偿,必须走代位追偿,让保险去起诉他

有网友直言,两轮电车刑责加经济赔偿责任收费站次责加赎职责任

有网友建议,务必实施顶格处罚,以此为他人敲响振聋发聩的警钟,让所有人都对法律心存敬畏!另一方面,这一举措能够充分彰显法律的无上尊严,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使每一位公民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感受到公正与平等。



这起事件的发生,让人震惊。一个电瓶车驾驶员李某,居然无视收费员的阻拦,硬闯杆上了高速。更离谱的是,李某直接在最左侧快车道逆向行驶,把高速路当自家客厅溜达。大过年的,这简直就是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这种"自杀式驾驶"行为,自己不要命还害人。从强闯收费站到事故发生,短短20分钟,这个电瓶车驾驶员李某用任性的恶劣驾驶行为,将无数人的生命置于危险边缘,必须对其严惩不贷。

此外,有网友认为收费站管理是不是有漏洞,明知道有人硬闯进了高速公路,20分钟有没有行动,现在很多地方都有自动拦截和警报系统,居然还能让电瓶车强行闯关,对于类似的确情况,收费站应该有应急措施。



总之,道路安全从来不是任性妄为。只有保持对规则的足够敬畏,才能真正做到安全行车。因为,在生死面前,从来没有"侥幸"二字可言。愿所有人守好自己安全驾驶的“护城河”,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和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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