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到了,喜庆之余,城里最烦心的事,恐怕就是走亲访友、外出游玩导致的车流量增大。
超市停车场一位难求,停路边会被贴罚单。
商圈也是挤满了逛街的人,开车还不如走路快。
大过年,如果被交警贴了条,或者收到扣分罚款的通知,那就糟心了。
近日,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春节期间,将推出“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等暖心措施。
南昌、九江、萍乡、鹰潭、赣州、吉安等多地积极响应。
此前,河南、四川、湖南等省份也表示在春节期间推出“首违不罚”、“临时停车”等便民措施。
评论区一片叫好声,不过也有不少网友担忧,春节期间车流人流量较大,此举是否会引发更大的交通混乱?
翻看各地的措施,这个担忧还真是没必要的。
一来,各项便民措施的前提,是未造成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不良后果且及时纠正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比如,山东德州规定,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一、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引起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经提醒及时驶离的;
二、小型汽车超速未达20%,属半年内首次违法的;
三、外地小型机动车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未按指示标志通行的;
四、外地载货汽车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
五、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提醒立即纠正的;
六、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机动车轻微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引起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的;
七、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
八、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未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
九、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临时号牌,经提醒立即纠正的;
十、实习期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经提醒立即纠正的。
这就避免了有些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借机钻空子的现象少了。
而对于真正有需求的人来说,这类规定更灵活了,尤其是对于不属于路况的外地驾驶员,更显得人性化。
二来,在给予便利的同时,各地也规定,将加强对于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随意载人、违法变道和占用消防通道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松紧结合的方式,既震慑了醉驾这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又对轻微道路违规给予改过的机会。
这也反映出,我们的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的方式越来越丰富,不再以“处罚”为唯一的管理手段。
罚不是目的,而应该是教育的手段。对于各类交通违法按轻重“区别对待”,也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
越来越多的城市,积极响应春节免罚的规定,也是时代进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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