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翟寅生为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翟寅生代理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翟寅生(资料图)
公开简历显示,翟寅生,男,汉族,1986年8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
他曾任浙江省高院审判管理处副处长、省高院大数据处处长等职。
2021年,翟寅生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2022年1月当选奉化区法院院长,至此番履新。
公开信息显示,翟寅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近年来,他曾多次出席活动,介绍浙江省数字法院的改革思路。
翟寅生曾要求下属,要学会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要将法律专业判断与民众朴素认知融合起来,以严谨的法理彰显裁判的尺度,以公认的情理表达司法的温度;要兼顾天理、国法与人情,实现个案公正与类案公正、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有机统一。审判工作干得好不好,人民群众的感受最直观,评价最客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持续擦亮“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品牌,在办好一件件民生“小案”、做实一件件民生“实事”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