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源县2025年春节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公告

为确保“2025年春节文化系列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低慢小”航空器具。

二、管控时段

2025年1月28日、29日、30日20:00至23:00。

三、管控区域

富源县“2025年春节文化系列活动”现场,玉顺街以北、立基大道以东、永兴路以南、富法路以西。


四、管控措施

(一)管控期间,除经审核批准使用的无人机外,禁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禁止放风筝、放气球以及航拍等行为。

(二)管控期间,请广大居民、游客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三)对违反规定擅自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禁飞区域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富源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4日

来源:富源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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