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征集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内市监标准字〔2025〕28号)文件,征集2025年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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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原则
(一)紧紧围绕“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聚焦“五大任务”和“六大工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2025—2027)》等要求,根据产业经济发展现状,科学确定发展重点领域,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关键技术升级、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改善民生等需求,重点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农业、数字乡村、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双碳”目标实现、重点产品碳足迹、绿色低碳、低空经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再生能源回收利用、节能节水、军民融合、殡葬公共服务、金融服务、公共教育、体育、冰雪运动、冰雪旅游、数字经济、网络交易管理与服务、知识产权、餐饮、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等。
(二)已研制的标准体系项目(见附件1),如需修订或提升也可以申报,但要突出实用性,避免重复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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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流程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服务平台——标准体系申报”栏目,填报《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项目申报书》《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项目实施方案》,并向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以上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下午17:00(网址http://110.16.70.54:8085)。
(二)请各盟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负责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需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推荐公文等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下午17:00。截止后2025年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增加标准体系推荐申请。
注:用户操作手册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下载”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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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材料
1.推荐公文(加盖推荐部门公章的正式文件扫描件,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盖章后上传扫描件,见附件2);
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单位盖章后上传扫描件,见附件3);
4.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推荐单位盖章后上传扫描件,见附件4)
(二)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领域:张培培电话:0471-6628916
工业领域:王晶电话:0471-6385629
服务业领域:李佳电话:0471-6385523
(三)网站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32-6414-9200、193-3998-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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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已建(含在建)标准体系明细
2.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项目申
报书
3.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项目实
施方案
4.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项目推
荐汇总表
内容来源:阿拉善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