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到了春节前夕相信很多老百姓都会置办年货,开开心心过大年,而商家一年的辛苦收成,也就是腊月这一个月的时间,真正能赚到钱生意有所起色。不过,越是忙忙碌碌的生意,越容易被人趁火打劫顺手牵羊。
近日,天津市蓟州区洇溜镇一名大妈,就在春节前成功把自己送入了刑事拘留所,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大家要知道的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就在于刑事拘留是要判刑蹲监狱的。所以这次大妈算是自讨没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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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超市提供的监控视频当中,我们可以看懂啊一名大妈在超市大摇大摆地挑选年货,等挑的差不多了,就用袋子提着满满的两大袋子货物,趁着服务员忙碌的时候,竟然从超市的后门就偷偷溜走了,可见大妈是熟门熟路事先探好路踩好点了。
不过,大妈却忘了现在的监控时代,每一个角落都可能有摄像头,会捕捉到顾客的一举一动。而即便是商家疏忽了在房前屋后安置摄像头,警方也会因为安全考虑,要求商家装置摄像头的。这样一来,一旦出现被盗就可以找到线索。
而在该家超市的后门,同样也是因为装置了摄像头,该名大妈在提着两大袋子的货物,从后门潇洒离开的时候,没想到被摄像头拍摄得一清二楚。当然大妈也可以肯定是知道有摄像头,不过她认为超市不会发现她所以有摄像头也不怕了。
很多人就是以为摄像头就是个摆设,一般情况下超市只要不发现自己盗窃,就不会查找监控发现她的。可惜人家超市还专门有人就是盯着监控视频,每天要查看一些顾客的行为,大妈从超市后门溜走,这么明显的画面能放过她吗?
当然,如果贪心的大妈只是盗窃了一次,我相信即便是超市发现了选择报警,大妈也顶多就是一个行政拘留七天,或者是罚款处理不了了之了。可惜的就是大妈太贪心了,而且她还是一个法盲,就喜欢捡一家超市薅羊毛。
这不,超市的监控画面再次显示大妈成功从后门,再一次提着两大红色袋子的年货,大摇大摆地溜走了,可以说是闯关成功之后,第二次把自己的脚步迈向了监狱的大门。此刻,大妈的贪婪得到了满足,却也陷入了牢狱之灾。
等大妈第三次从超市的后,门,提着两大袋的年货匆匆溜走之后,超市的负责人选择了报警。而蓟州警方立马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发现嫌疑人先后三次在该超市实施盗窃,每次都是趁营业员忙碌时候从后门溜走的。
然后迅速确定了嫌疑人身份为女性杨某,并且在其家中查获了大量的猪肉,羊排,冷冻大虾,水果,零食等大量的被盗商品。估计大妈在偷的时候只挑贵的偷,没想到在判刑的时候,金额越大受到的处罚就越重。
当大妈从家里的双扇门冰箱一件件的拿出被盗的商品,又从后院的雪里拿出冰冻的猪肉和羊排大虾之后,才发现大妈真的太会省钱也太会过日子了。按时你家里双扇门的冰箱都搞到手了,不至于缺这点购买年货的钱吧?
可见一个人的盗窃真的跟对方有没有钱没有多大关系,而是跟一个人的贪婪有关,就像现在的很多贪官明明自己不缺钱,但还是忍不住要贪污受贿。明明自己一套房子都住不过来,却偏偏要贪上百套房子,堪称贪婪的本性才是罪魁祸首。
天津一名网友跟帖留言称:“看我大蓟州也出这么个狠人,家里条件不错为什么要干这事呢?以后的人挣不到钱了,是不是都要学着在超市给抢东西呢?不过,靠本事偷的东西最后还要靠自己的本事,去接受法律的处罚了。”
天津另一名当地网友留言;“这个大妈是焦庄子村的,被盗超市应该是惠福兴超市,被淹溜派出所逮到了。这回好了她不用置办年货了,公安局提供住房和春节年货了,另外还赠送一副银手铐。而偷东西三次以上就属于盗窃罪,三年刑法起步了。”
大家对于大妈这种明明不缺钱,却喜欢小偷小摸的行为有什么想说的?欢迎跟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