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药监局印发通知,部署加强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风险防控工作,着力遏制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整肃药品购销秩序,构筑长效治理体系。
一是加强风险排查。突出新开办、既往检查缺陷多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稳定的批发企业,医院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店、诊所,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网售企业等网售监管对象,以医保高值药品、慢性病药品以及销售价格、数量、票据异常的药品为重点品种,全面排查药品购销风险,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对于涉嫌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严打违法行为。对于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依法扣押药品,核实药品合法性,予以严肃查处,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曝光典型案件,切实起到办理一件、影响一片、整肃一域的执法效果。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加大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力度,强化“回头看”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提高认识,落实购进药品资质审核、验收入库管理等制度,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四是改进监管方式。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检查,加快建设“阳光药店”数字化平台,探索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监测,提升发现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及“账外账”“库外库”的效能。
五是推进社会共治。通过加强跨部门协作、开展实战化培训、加强“四员”队伍建设、推进“规范药房(库)”建设、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加大新闻宣传力度等举措,凝聚各方合力,营造药品安全共治共享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