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化解交通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伊宁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伊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控,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所查处的各类违法案例予以曝光,期望广大驾驶人引此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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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驾
案例一:
2025年01月06日02时06分,王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 F6901K 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天隆步行街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王某的酒精含量为 12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二:
2025年01月01日18时39分,霍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 FB0M81 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墩麻扎镇阿孜尕勒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霍某的酒精含量为 99.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三:
2025年01月02日01时22分,迪某驾驶一辆新 FZ8D57 小型轿车,行驶至墩麻扎镇墩麻扎村安居富民小区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迪某的酒精含量为 8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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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超员
案例四:
2025 年01月11日21时36分,秦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 FY3M59 的小型轿车,行驶至伊宁县喀拉亚尕奇乡资源路 7 公里 500 米路段时,实施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 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获,并依法对秦某予以处罚。
案例五:
2025年01月04日16时28分,阿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 F3229B 的小型轿车,行驶至伊宁县 X705 线 10 公里 500 米处时,实施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 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获,并依法对阿某予以处罚。
案例六:
2025年01月06日17时05分,阿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 FR7S76 号的小型轿车,行驶至省道 315 线 229 公里 500 米处时,实施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 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获,并依法对阿某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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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案例七:
2025年01月02日21时40分,代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 FDD294 的小型轿车,行驶至伊宁县吉里于孜镇铁运大道路段时,实施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获,并依法对代某进行处罚。
案例八:
2025年01月06日01时15分,别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新 FX9J79 的轻型货车,行驶至伊宁县喀什镇其巴吐别克村发展路路段时,实施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获,并依法对别某进行处罚。
来源|伊宁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丨杨鹏飞
审核丨程元浩
签发丨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