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夏天,钱钟书与钟韩高中毕业,他们一起去报考全国最高学府清华大学。入学考试时,数学只考了15分。按照清华大学的录取规定,数学考得这么差,应该说是一点希望也没有的。但是他的国文成绩和英文成绩都是特优,英文还得了满分,若按总分他已排到第五十几名。主管录取的老师不敢作主,便把他的成绩报告了当时清华大学校长罗家伦,罗家伦看到他优异的国文、英文成绩,特别兴奋,赞叹备至,不管清华大学的规定,打破常规,力争录取了钱钟书。
少年钱钟书有一个特点,就是相当狂傲、自负,目空一切,胡说乱道,信口开河,有任意褒贬人物的狂态。不管对什么人,对什么事,钱钟书全不在乎。许多朋友、兄弟、老师甚至长辈,都会遭到他的挑剔甚至尖酸刻薄的挖苦、讽刺。他口才好,骂人也别致,家中又有祖父、伯父护着,养成了这种自高自大的脾气。因为他口没遮拦地任意乱说,常常得罪人,为此,他父亲特地为他改字“默存”,意思是告诫他缄默无言、存念于心。
钱钟书所上的桃坞中学因为是美国圣公会办的教会学校,由教会派外国传教士当校长,外语课也由外籍教师任教,其他的课(如中国地理)也是全用英语讲课。钱钟书逐渐就喜欢上了英语,但是他从不上英语课,也从不看英语教科书,他迷上了外文原版小说,一本接一本地阅读,而且看得很快很有趣味。每次考试时,他的英语成绩都很好,在班上总是第一。别人看来也觉得纳闷,但他认为:上课用的教科书是教师编写的,编得再好也是中国式的英语,只有英语原著才是地地道道的纯正英语,所以学英语应当从读原著入手。
钱钟书因为英文成绩很好,在校内颇受器重,老师让他当了班长。但是,钱钟书在某些生活方面确实有点“痴气”盎然。比如,他不分东西南北,一出门就迷失方向;穿鞋子不分左右反正,以前穿布鞋时左右混穿还无所谓,后来到苏州上中学,穿了皮鞋,仍然左右分不清楚地乱穿;穿衣服不是前后颠倒,便是内外不分,清早起来穿内衣时颠来倒去几次,还会穿反。最出洋相的是上体育课,作为班长,他的英语口令喊得相当宏亮、准确,但他自己却左右不分,乱站乱看,口令喊对了,自己却糊里糊涂不会站,常常闹得全班哄堂大笑,自己还莫名其妙。老师看出来他根本不是做“官”的料子,因此,只当了两个星期班长,这个芝麻大的小官儿,就给老师“罢免”了,他也落得轻松自在,如释重负,免得再出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