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能源汽车爆发增长、充电桩整体处于亏损的现状下,我国应加速构建充电产业盈利模式。
文 ‖徐 东
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经历了爆发式增长,带动了国内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热潮。充电基础设施不仅支撑着“双碳”目标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还承担着我国新发展阶段新基建的新历史使命,成为连接能源低碳化和交通电动化的重要基础设施。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此领域,从宏观综合、政府规划、财政补贴、充电价格、行业管理、科技创新等多方面出台政策,推动充电设施的适度超前发展。
发展现状
中汽协最新预测显示,2024 年我国汽车总销量有望达 3150 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1300 万辆,同比增长31.9%。随着市场渗透率的持续上涨,保有量预计达到3000万辆。
在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在一系列配套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充电桩的建设速度持续加快,逐渐形成了覆盖城市、公路、乡村的充电网络。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的公开数据,截至2024年10月,我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数达到1188.4万台,同比增长49.4%。其中,公共充电设施339.1万台,私人充电设施849.3万台。公共桩中,直流充电桩153.5万台、交流充电桩185.5万台,在发展数量上取得了显著进步。
然而,随着新能源汽车和配套充电设施的快速发展,一系列问题也随之出现,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统一完善的行业标准体系,一些领域依然存在技术空白;二是车桩规模不匹配、充电桩布局不尽合理;三是缺乏优质快速的用户充电体验,系统性问题成为进一步发展的主要掣肘;四是缺乏互联共享的资源整合平台,技术接口、信息共享和统一交易结算依然存在较大问题;五是运营效率有待提高、缺乏稳定高效的业务盈利模式;六是设备更新和技术迭代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和用户需求;七是未来大功率充电对全国及区域电网稳定运行的影响未形成有效解决方案。
整体处于亏损状态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进入实质性快速发展阶段,公共车桩的商业运营模式也在探索中逐步形成。
形成多种商务运营模式,属于完全竞争状态。目前国内外充电行业的盈利模式也不尽一致。我国发展初期的商务运营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企业混合模式(政府和电网企业共建运营)、企业主导模式(交通企业、电网企业及汽车运营商)、充电运营商主导模式以及众筹模式等。近几年,随着充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上又出现的几种典型商业模式:一是特斯拉的“Super Charge”的快充服务模式;二是国网电动汽车的“智慧车联网”服务模式;三是特来电的“集群充电+云平台”模式以及万帮新能源的“众筹建桩”和“车桩网一体化”模式。运营商数量众多,国内充电行业现阶段属于完全竞争状态,行业进入门槛较低,由于产品同质化,为抢夺市场份额和用户竞相降低充电服务费成为常态。
依靠财政补贴,整体运营处于亏损状态。发展初期,国内充电行业的主要盈利模式依靠财政补贴和收取电费差价和充电服务费,同时也有少量包括广告、信息、洗车、停车等配套的增值服务业务。由于商务运营模式不清晰,盈利模式不健全造成了目前国内公共充电桩行业运营效率和利用率低下。据统计,2020年之前我国公共充电桩的整体利用率低于15%;近两年行业愈发内卷,2024年9月,利用率为6.85%,10月则进一步下降到6.38%;2024年全国高速公路充电桩利用率平均不足1%,行业投资回报率低于3%,投资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不足3%,该行业运营陷入整体亏损状态。
构建产业盈利模式
据行业机构预测,到2025年、2030年、203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年度销量将超过3000万辆,市场渗透率可达90%,保有量将分别达到4000万辆、1.03亿辆和超过2亿辆;按照到 2025、2030 年的车桩比分别下降到 2:1 和 1:1(发改委、工信部提出的 1:1的比例)的计算口径,我国充电桩数量将分别达到 1960 万、1.03 亿个,国内充电桩市场空间巨大。
虽空间巨大,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国内充电桩运营企业总数超3000家,产业链玩家数量更多,“十五五”期间,市场将出现大量并购重组机会,国内充电行业进入“行业洗牌期”。
这种情况下,充电行业要满足处于超常规发展下新能源汽车的用电需求、降低用户的历程焦虑和充电困惑,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并逐步优化完善自身商务运营模式,使其具备盈利结构。第一,保持多元盈利来源。销售模式、充电服务模式和增值服务模式协同,近期主要以充电服务模式为主,未来以增值服务模式为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第二,充电服务费包括电费和服务费,可以结合实际,分别按照充电时长和充电量计取费用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和选择;第三,电费可以在有效配置储能的基础上,采取峰放谷充的方式,尽可能获得电费差价,并有效支撑电网的安全灵活运行;第四,促进形成多种增值服务模式。利用用户充电等候时间,开辟便利店、娱乐设施以及吃喝玩乐物联网服务,增加数据服务和智能管理服务,更加人性化、多样化提高充电桩利用率,利用多种增值服务创收,分摊充电桩的投资运营成本。第五,以广告与推广作为增值服务的主要发展模式。培育广告与推广收入,通过合理的广告策略和推广活动,实现充电行业收入水平和盈利水平的有机增长。
不同经济发展时期、不同产业发展阶段、不同市场发育结构,产业盈利模式也一定会动态调整。作为能源终端市场中的企业要保证盈利模式有效,保障企业盈利,建议在网络、平台和业态等三方面做好相应工作。
要优化建设和运营终端网络。把终端销售网络作为企业的生命线,良好把握城市市场、城际市场、下沉市场特征,形成优质高效的充电服务网络,构建车主高品质服务生态,获取并稳定客户黏性,形成持久的核心竞争力;要强化平台建设和运营。围绕业务发展需求,加强技术、人才和渠道建设,有序提升充电服务平台的功能和能力;要细化充电+业态。在详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围绕充电桩运营服务,从汽车销售、设备销售,到设备设施租赁,再到桩站共享、数据服务和智能管理、金融结算与保险、广告推广涉及的电网、车联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以及停车、洗车、商品零售、娱乐休闲等全空间挖掘、细化并形成自身特色的业务生态,不断实现行业和企业盈利,持续促进我国充电产业和行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