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公司新来的一名员工,00后小伙子。要说小林的表现吧,其实还可以,人挺勤快,做事也挺积极。但是,这个人有一个不足的地方,那就是粗心。也不知道是专注力不够,还是本身做事情比较浮躁,没有用心,反正就是经常弄出各种小问题。



对于他这样的状况,主管没少批评他。当然,这个事情也是无可厚非的,他搞出的问题,很多时候影响的不仅仅是他自己,还会影响到整个部门。主管作为整个部门的管理者,经常要帮他擦屁股,次数多了,肯定会不满。

前几天,小林又搞出了乱子,并且还不是小乱子。领导当时怒火中烧,骂他的口气重了一点,骂的语句也不是很文明,出现了一些长辈的称呼。具体我就不说了,大家应该都能想得到。并且呢,还出现了扯小林衣领,推小林的动作。

一开始小林没说话,就听着主管训斥。可是,后来主管扯他衣领,推搡他之后,他火气上来了。

小林顶了两句嘴之后,主管一时手上的力度没掌握住,一拳挥了出去,打到了小林的左侧脸颊。小林当时本来就被主管推搡,站得不稳,这一拳过去,直接把小林打倒了。

作为年轻气盛的小伙子,这样的状况,肯定是忍不了了,站起来就朝主管冲了过去。之后,两个人大打出手,扭打在了一起。直到后来同事冲过来,才把两人分开。



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说是比较严重了,公司高层领导出面来解决问题了。不过,高层解决问题,却没能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角度,出现了拉偏架的行为。对于主管动手打人的问题,做了批评,但是,最终把责任还是怪到了小林的头上。

小林忍不了领导这种“官官相护”的行为,直接打电话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直接把两人带走了,去派出所了解情况做笔录。最终派出所认定,虽然两人都动手了,属于互殴,但是,主管先动手打人,属于过错方。由于情节也不严重,并且也都是同事,所以对于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之后,就放回来了。

两人闹到这个地步,闹是闹不下去了,但是,整个事情并没有结束。公司发布了公告,小林跟主管打架,并且事后报警,对于公司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按规定将小林开除了。而对于主管的处理,只是给了一个处分。



小林看到通告,直接找公司高层去闹了,因为,他对于公司的处罚,是完全不能认同的。

公司确实有规定,出现打架互殴的恶性事件,有权开除员工。但是,打架互殴是两个人的事情,只开除他,显然不合理。报警把事情闹大,确实会影响到公司声誉,但是,这个责任并不在他身上。警察都出具认定结果了,先动手打人的是主管,主管才是过错方。警察都说是主管的错了,公司却让他来承担责任,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小林坚决不跟公司妥协,跟公司提出了三个解决方案:1.按照公司规定,同时开除他和主管。2.撤销对于自己的开除决定,改为跟主管同样的处罚,也就是给一个处分。3.公司依旧按照现在的决定处理,自己走法律途径维权。

那么,大家觉得公司会选择哪个方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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