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长江,美在荆江。三国名城荆州拥有480多公里的长江“黄金水道”,是全国内陆水域最广、水网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栖息着麋鹿、江豚、中华秋沙鸭等国宝级“精灵”,生态和美。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年来,荆州检察机关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检察护绿”专项行动,积极投入长江大保护、流域综合治理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助推长江经济带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重
——全链条保护自然生态资源
2024年,由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跨9省市、涉案达85人的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
一个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监利市各乡镇,纠集省内外多名非法狩猎人员猎捕收购野生动物,出售至全国多地,查实涉案交易金额300余万元、非法交易“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3万余只(条)。
2024年5月20日,该案宣判,多名被告人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被判处罚金、拘役和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个盘踞在江汉平原的特大野生动物地下交易市场被彻底连根拔起。
野生动物已被食用或剥皮冷冻,如何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精准固定证据,全链条追究相关人员的公益损害赔偿责任,督促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与被告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全面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惩治犯罪“零容忍”,保护生态“不让步”!
荆州检察机关持续开展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保持惩治各类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对重大犯罪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及时分析研判环境资源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加强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组织开展打击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提升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质效。同时,充分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畅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线索移送渠道,发挥民事公益诉讼“兜底”补位作用,着力促推实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后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责任落实到位。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异地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犯罪嫌疑人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并作为作出检察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年来,荆州两级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和动植物资源犯罪165人,办理自然资源执法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7件,立案办理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公益诉讼案件20件。
靶向监督与溯源治理并行
——全过程助力生态环境改善
湖北省第一大湖泊——洪湖,被称为“世界濒危物种的重要栖息地““华中地区湿地物种的基因库”。
2024年全国生态日前夕,洪湖生态保护新添一道法律护盾——监利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监利市人民法院在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布2024年荆州市首份司法保护令,提出禁止占用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止过度放牧、滥采野生植物、过度捕捞等行为,禁止擅自开(围)垦、采砂、采矿、取土等活动,禁止排放各类污染废水和固体废物等四项禁止事项。
当日,一起由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公开宣判,4人于禁渔期在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
聚焦重点湖泊靶向监督、溯源治理,是“荆检护绿”创新实践的措施之一。
为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方式,全过程助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 啃“硬骨头”,直面问题专项监督——聚焦不依法安装废气处理设施、超标车船尾气污染、城镇生活污水违规排放、工业园区企业违规排污、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水产养殖尾水污染、历史遗留尾矿闭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滞后等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紧盯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非法开采利用自然资源等突出问题开展诉讼监督,重点办好涉山、水、林、矿、沙等环境资源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和违法行为监督。
■ 护重点湖泊,因湖制宜靶向监督——保护长湖生态环境,以行政公益诉讼推动因城市污水管网错接漏接致使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治理解决;推进洪湖水环境治理,洪湖市、监利市两地检察机关深入23个乡镇摸排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立案办理13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7家养殖场完成整治、4家养殖场搬迁,促推洪湖市重新绘制畜禽养殖分布图,整改提升39家养殖场。
■ 促乡村治理,清渠洁岸景美人和——聚焦乡村环境治理派出111名干警深入乡村参与“清渠洁岸”活动,带动村民参与共同缔造。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崇湖开展义务植树和巡湖洁岸,抚育养护树木1000余株,针对外来物种入侵等影响湖泊生态环境问题,助推崇湖湿地保护中心、牛浪湖渔场与属地乡镇政府建立常态化监测防控机制。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与螺山镇政府等磋商解决双电河附近垃圾堆放、沙螺干渠养殖废弃物处置问题。监利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毛市镇政府整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不当问题,举一反三促推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能力提升。
纠准问题靶向发力,溯源治理由点及面,荆州检察机关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紧盯“一点”到整治“一片”,以检察之力守护生态之美。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案件427件,开展磋商236件,发出检察建议98份,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
创新机制与联动协作并驱
——全方位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
■ 与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崇湖国际重要湿地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实践基地”;
■ 与全国首个县级野生动物救护单位公安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架起野生动物保护“连心桥”;
■ 跨部门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协作,建立“人大+检察”“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由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打造的“检守江湖”公益诉讼品牌实践样本,成为荆州检察机关以精准化、高质量“检察供给”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的一个缩影。
凝聚合力创新机制,畅通协调治理“外系统”,荆州检察机关全方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内外部协同,积极探索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共同体”。
■ 在“畅”上下功夫,完善生态保护外部协同——落实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与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湖泊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行政机关的议事协调、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跟进监督等机制,探索重点案件线索联合督办、问题整改联合“回头看”等机制,着力推动跨部门协同保护机制落实到位。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解决信息共享不及时、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程序衔接不规范等问题。
■ 在“合”上下功夫,凝聚生态保护法治力量——加强与法院协商沟通,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实践需要,解决指定管辖、诉讼衔接不顺畅、法律认识等问题,监利市人民法院联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保护令,进一步保护洪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充分利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不断扩大志愿者人数及案件参与度,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更好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全市现有148名志愿者,提供案件线索113条,参与法律咨询、听证、跟踪观察100人次。
■ 在“联”上下功夫,探索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强化区域协作,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与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从机制上为洪湖干流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系统治理扫清障碍;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与潜江市检察院召开“跨区域长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五周年联席工作会议”,共同促进长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公安县与湖南省安乡、澧县检察部门分别签署流域综合治理跨区域协作机制,探索牛浪湖跨省生态环境损害线索高效处置机制。
万里长江,美在荆江,生态家园,齐心共守。在荆州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道路上,荆州检察机关坚持综合履职与保护生态环境相融合,在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中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底线,以高质量“检察供给”守护大美荆州。
1871期
作者|荆文静 李奔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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