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等柔性执法措施
加强对春节期间的
交通服务保障
1月23日到2月12日期间
崇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将采取“柔性执法”
对轻微交通违法采取人性化措施
对于不影响交通且情节轻微的
违法停车行为
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劝离
等执法方式,不予处罚
对影响通行、影响安全的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从严整治
以下轻微违法不处罚
2025年1月23日至2月12日,赣州市道路范围(高速公路除外)对以下9类道路交通违法情形,在未造成拥堵、交通事故等不良后果的情况下,不处罚款:
1. 2025年1月23日以来初次来赣州的外地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限首次违法);
2. 2025年1月23日以来初次来赣州的外地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限首次违法);
3. 2025年1月23日以来初次来赣州的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路况驶入单行道的(限首次违法);
4.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
5. 因紧急避让等情况,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情节轻微的(此项不含越过禁止标线超车、加塞变道等情形);
6.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或者未能出示电子驾驶证的,民警核查后驾驶证状态正常的;
7.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且无法出示电子保险凭证的,民警核查后车辆保险状态正常的;
8.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者未能出示电子行驶证的,民警核查后车辆状态正常的;
9. 驾驶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未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的。
温馨提醒
春节期间
出行路上、安全第一
尽管有免罚清单
但是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请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来源:崇义交警
版面编辑:刘 芳
责任编辑:杨晓斌
值班主任: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