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日前已公告宪诉法,宪法法庭昨天(24日)未对宪诉法暂时处分宣布评议结果,新法今天(25日)正式生效,在大法官补满人数前,宪法法庭形同暂时无法运作。对于需要大法官作出裁判的朝野争端乃至宪政争议,赖清德需尽快补提名“适格”、议会可以接受的大法官。



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司法院”大法官人数为十五人,旧版本的宪诉法未明定大法官现有总额定义,导致可能出现仅三或四位大法官即可作成判决的极端情形,恐怕因此漏洞造成“台湾民主宪政”危机。

无巧不巧,赖清德上任后提名七位新任大法官,因朝野高度对立及人选本身争议性,遭在野党全盘封杀,使得现职八位大法官仍无法对宪法案件进行裁判,造成宪法庭停摆的结果。

过去八年,大法官面对同婚、废死等重大议题的裁决,遭外界质疑配合民进党的意识形态,赖清德上任之初,面对朝小野大执政僵局,更把释宪视为抗衡在野党的最终手段;提名七位新任大法官人选也争议连连,尤其竞选时的竞选总部主委姚立明为“司法院”副院长,更引各界议论。

面对如今的宪政僵局,民进党及赖清德势必正视必须重提大法官人选,根据“司法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大法官的遴选不外乎需符合实任“法官、检察官、执行律师业务或研究、讲授法学”等声誉卓著等资格。放眼岛内“司法、法学”领域,有太多公正持平、不具政党背景的法界贤达足以担任大法官的重责大任,反观民进党及赖清德,不是更应挑脱意识形态的本位主义,提名真正孚众望,堪为大法官人选。

以现有八位加上新任七位大法官,谁说民进党以后释宪一定会输?又或者该问,赖清德与民进党到底在心虚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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