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之璧是中国历史上非常著名的一件无价之宝,号称“价值连城”,乃“天下所共传宝也”。 而秦汉传国玉玺,更是“受命于天”,皇权之所系。 这两件至宝之间有何关系呢? 这二者究竟又是怎样联系在一起的呢?
长期以来,史学界有一种观点:即秦始皇统一中国,得到了和氏璧,并将其刻制成传国玉玺,代代相传。特别是近些年来,这种观点大为盛行,甚至有人还据此称找到了刻玺而留下的边角料。
但史学界也有另一种观点,即秦汉传国玺,并非用和氏璧所制,而是另有所制。
那么谁是谁非呢?且让我们从这两件至宝的历史沿革来看一下吧。
和氏璧的来历在《韩非子》《吕氏春秋》《国语》中有基本相同的记载,即楚人卞和在楚山找到了一块玉璞,为表示忠心,将璞玉献给了楚厉玉,厉王让玉工鉴别,玉工认为是石头而非玉璞,厉王怒其欺君,就下令刖其左足,逐出。厉王死后,楚武王继位,卞和又向武王献璞,玉工鉴定仍认为是石头,武王又刖其右足。几十年过去了,武王死了,其子文王即位。卞和又想献璞,无奈年岁已高,双足被刖。于是怀抱玉璞在楚山下痛哭三天三夜而不止,眼泪流尽了又流出血来。文王听说后,派人问卞和:“天下被施刖刑的人很多,为什么你却哭得如此悲伤呢?”卞和道:“我非为受刖刑而悲伤,我痛苦的是明明是宝玉却偏偏说成石头,忠贞之士却被认为是欺君之罪臣。是非颠倒,不能辨明,这才是我所悲伤的”。文王就命令玉工雕琢玉璞,果然得到了一块无瑕美玉,因形琢成玉璧。文王以卞和嘉诚,遂命名为“和氏之璧。”
楚国一直以其为至宝而深藏。楚威王时(BC399~BC329),以其相国昭阳灭越有功,将和氏璧赐与昭阳。然而过后不久,在一次偶然事件中,和氏璧丢失了,当时曾怀疑为张仪所窃,严刑之下张仪仍不承认。正为此事,张仪离楚入魏,以至后来到秦,干下一番惊天动地之业。
几十年间,和氏璧下落不明,赵惠文王时(BC298~BC266)有一外客向赵宦者令缪贤兜售玉璧。缪贤买下后,让玉工鉴定,方知这正是多年不见踪迹的和氏之璧。后来赵王知道了此事,将玉璧强夺了去。
秦昭王听说后,欲夺得此宝,就派人送信给赵王,希望以十五城来换取和氏璧。赵国于无奈之中,派蔺相如使秦以璧易城。蔺相如至秦,以璧奉秦王,秦王无意给赵城。蔺相如骗回玉璧,声称和氏璧是天下所共传宝物,赵王送玉璧时曾斋戒五日,秦王亦应斋戒五日,设九宾于廷,然后才能献璧,秦王答应。蔺相如估计秦王不会给赵城,只为强夺玉璧而已,于是派随从将璧送回赵国。秦王未得到玉璧,又不忍心以十五城交换,只得作罢。这一段故事就是著名的“完璧归赵”和氏之璧仍留在了赵国。
然而,秦昭王的愿望终于被他的重孙实现了。公元前228年,秦国大军攻占邯郸,赵幽王投降,献出了和氏之璧和赵国的千里江山,和氏之璧终于落入秦国的宝库之中。
从此,信史的记载中就没有了和氏之璧的下落。
至于秦玺的情况,后代的史书有所记载。据《晋书·舆服志》及《通典·礼》云:“秦以印称玺,以玉,不通臣下用,制乘舆六玺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这条材料可以通过《后汉书·舆服志·下》得以印证,其注引用《汉旧仪》曰:“玺皆白玉蟠虎纽,文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印玺”“天子行玺”“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凡六玺。皇帝行玺凡封之玺,赐诸侯王书;信玺,发兵徵大臣;天子行玺,策拜外国,事天地鬼神。”
乘舆六玺在汉代一直为皇帝使用。东汉末也曾经历艰辛:“汉室之乱,天子北诣河上,六玺不自随”,“时六玺不自随,及还,于阁上得”。
后来,乘舆六玺作为皇帝日常用玺,历代延传,隋、唐、宋的典籍都有明确的记载,特别是《唐六典》记载犹详,“符宝郎掌天子八宝,其一曰神宝,其二曰受命宝,……又别有八宝,一曰皇帝行宝,二曰皇帝之宝,三曰皇帝信宝,四曰天子行宝,五曰天子之宝,六曰天子信宝,此六宝,因文为名,并白玉蟠虎纽。历代相传,亡则补之,北朝铸之以金。至则天朝,以玺字涉嫌改为,宝。”
从后代的史书中,我们得知秦始皇除乘舆六玺外,还有一玺,也就是皇权之所系的传国玺。《汉书·元后传》云:“初,汉高祖入咸阳至霸上,秦王子婴降于轵道,奉上始皇玺。及高祖诛项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玺,世世传授,号曰传国玺。”《晋书·舆服志》亦云:“秦始皇蓝田玉玺,螭兽纽,在六玺之外。”
对于传国玺的来历与玺文有多种说法。据《玉玺谱》云:“传国玺是秦始皇初定天下所刻,其玉出蓝田山,丞相李斯所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文献通考·王礼》引卫宏语:“秦前民皆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群下莫得用。其玉出蓝田山,题李斯书,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高祖入咸阳,秦王子婴以玺降,其玺乃始皇蓝田玉玺,螭兽纽,在六玺之外。帝既诛项籍,即天子位,因服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后汉书·舆服·下》注引《吴书》也说其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另一种说法认为秦得到和氏璧后,破而为玺,事见《史记·秦始皇本记·正义》所引崔浩语:“李斯磨和璧作之,汉诸帝世传服之,谓‘传国玺’”。《书断》亦云:“始皇以和氏之璧,琢而为玺,命李斯书其文。”
至于玺文,还有几种说法。《晋阳秋》云:“冉闵大将军蒋干以传国玺付河南太守戴施。……玺光照洞徹,上蟠螭文隐起,书曰:“(旻)[昊]天之命皇帝寿昌”,秦旧玺也。”徐广曰:“传国玺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
传国玺作为君权神授的象征,为历代统治者视为至宝神器,围绕它有着一系列传奇般的政权更叠。
传国玺在汉宫流传200余年,至王莽建立新朝。当时由于孺子刘婴年幼未继位,传国玺藏于长乐宫太后处。王莽即位,意欲得到传国玺,然而元后痛恨王莽篡国,不肯将玺交给王莽,王莽令安阳侯舜前往讨要,经过一番恳求,元后于无奈之下,取出了玉玺摔在地上,将玺的一角摔掉。王莽得到了玉玺,并用黄金补上了缺角。
及王莽兵败,王莽被商人杜吴所杀,校尉公宾就得到了传国玺,并献给了王宪。王宪自以为功高,自称大将军,进驻皇宫。及其他部队到来后,认为王宪得玺绶而不上交,占有后宫并使用天子旗鼓,就斩杀王宪,将军李松将玺送上更始帝。赤眉军攻占长安后,更始将玺奉上赤眉军,赤眉军立刘盆子为帝,据传国玺。建武三年(公元27年),刘盆子兵败宜阳,赤眉军投降,交出了传国玺。光武帝自此拥有了传国玺,代代相传。
东汉末年,灵帝熹平六年(公元177年)八月戊辰,袁绍等人引兵入宫诛杀宦官张逊。段珪等人劫持皇帝及陈留王出宫,“时六玺不自随,及还,于阁上得”,但传国玺下落不明。
及后来孙坚发兵洛阳讨伐董卓时,屯兵城南甄官井上,井内每天早晨有五彩气冒出,孙坚令人下井,捞出了汉传国玺。其玺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有一角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事见《吴书》。
其玺后来又被袁绍强夺而去。袁绍兵败,玺复归汉。汉以禅魏,晋又代魏,至晋怀帝永嘉五年(公元311年)王弥兵入洛阳,挟怀帝去了刘聪处,后刘曜为石勒所并,传国玺归属石勒。再传冉闵,至晋魏帝时,其玺归于江南。
江山变幻,传国玺代代相授,历宋、齐、梁至梁末侯景之乱,玺复归于北齐。从史书上看,北齐、北周、隋、唐都曾据有传国玺,这一点从《唐六典》中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 传国玺一直流传至后唐末,公元936年,后唐末帝李从珂携玉玺登玄武楼自焚,以后就不见确切记载了。
后代皇帝为显示君权神授,也曾自刻传国玺,如后周就曾制国宝两座以代传国玺。
前面叙述了和氏璧和传国玉玺的渊源历史,那么我们就可以具体分析一下二者之间究竟有没有关系。
和氏璧自春秋流传至秦,以后就不见于史传。而恰巧从此时传国玺出现了,二者均为玉质,所以有人认为和氏璧作了传国玺,大略一想,倒也顺理成章。但若细细追究,这种说法就显得站不住脚了。因为从历史上的一些零星记载,以及二者之间的形状、产地等许多方面来看,二者不可能是同一件东西。
秦以和氏之璧为传国玺。此说最早为北魏崔诰所言:“李斯磨和璧所之,汉诸帝世传服之,谓传国玺。”唐代张怀瓘的《书断》亦同此。
然而,在当时这种说法就并未成为定论,相反,另一种说法则更为盛行,更具有权威性。正如前面我们所引卫宏《汉旧仪》所言:“其玉出兰田山。”后代各朝皆引以为信史的《玉玺谱》亦云:“传国玺是秦始皇初定天下所刻,其玉出蓝田山,丞相李斯所书。”《史记·正义》为唐人所写。而与此同时,官修的《唐六典》曰:“符宝郎掌天子八宝……八宝一曰神宝,所以承百王,镇万国;二曰授命宝,以修封禅礼神祗”,徐令言《玉玺记》(旧新唐书记作《世录》)曰:“玉玺者,传国玺也,秦始皇取蓝天玉刻而为之,其书李斯所制,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方四寸”。从前面传国玺的经历看,唐时传国玺仍在皇室手中,而李林甫修《唐六典》一定得见其玺,他的记叙及所引文献应较一般人所言更为可靠。而且当时有人就传国玺的来源作过考证,《书史》云:“秦传国玺,以蓝田水苍玉为之。取水德,鱼虫崔鳝蛟龙,皆水族物。大略取此义以扶水德。”
从以上材料中,可以看出,秦汉传国玺是以蓝田玉为之,而以和氏璧为之不确。
那么,也许有人会说和氏璧或是那作玺的蓝田玉,谈到这一点,我们就要探讨一下玺和璧的产地问题。据《韩非子》等书所云,和氏之璧出于楚山,也有的书曰荆山、景山。其实这些都是一个地方,楚国当时也称荆,而景乃荆之谐音,是泛指楚国的某一个山。而卞和身为楚人,发现玉璞于楚,这是正常的。现代人对和氏璧的产地也曾作过考察,大体也认为在今湖北北部一带,这当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而传国玺的玉则是蓝田玉,蓝田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重要的玉石产区,特别是在和田玉未传入中原以前,蓝田玉几乎垄断了玉的来源。而当时蓝田并非楚国的领域,蓝田也就谈不上成为楚山了。另外《蓝田县志》上及蓝田民间有一则传说,世代相传。这则传说云,在今陕西蓝田县玉川乡境内有一出玉的谷道称为印沟,印沟内有一块高约十米的天然巨石,屹立于溪流与万花丛中。相传秦灭六国,要开帝王印玺新风,决意凿玉玺以传子孙,乃命李斯遍寻天下玉石产地,无奈空手而还。最后来到蓝田,贴告示寻找美玉。长时期以来,住在印沟的人发现常有凤凰飞来,每次都落在河床中的巨石上,人们就认为是祥瑞之兆,也未注意。待寻玉告示一出,村里的一年轻人联想到“彩凤栖玉”,经观察,凤凰每次均落到巨石中间,于是估计巨石上一定有玉石。在一个月挂中天的夜晚,他渡过溪水,攀上巨石,赶走凤凰。发现巨石中部有一个窝,上有一个碗大的石块,他想石中定有美玉,于是他抱走了石头。而他把石头放在哪儿,凤凰就飞到哪儿。经多次验证,他认定石头中有美玉,于是揭了皇榜,前往献玉,然而门卫不识,将他逐出。二次进献,恰逢李斯出巡。正在此时,凤凰又飞到了他的头上,李斯远远看见,欣喜万分,接受了献玉,经营缮大匠钎剥这块蓝田美玉。只见璧光水波,晶莹闪闪,温润泛蓝,苍翠庄雅……,李斯上奏:“此乃蓝田水苍玉,润泽似温仁之也,其声远扬去以远闻智之方也,觸里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也,锐廉而不技洁之方也,此正‘五德’俱全,好为吾皇陛下传国玉玺,永保世代皇福如海,江山不衰,正天赐良物良机,臣伏祈诏示。”秦始皇听后,即命李斯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制传国玉玺,下诏将出玉的那沟赐名为“印沟”。《兰田县志》所载此事虽属传说,但剥去神话色彩,我们可以判断并相信秦传国玺是从蓝田选的玉材,它与出自楚山的和氏之璧完全是两回事。
至于到宋代以至今天仍有人认为秦以和氏璧为传国玺,我们且具体地看一下他们的依据吧。冯云鹏《金石索》一书记载:“(宋晁克一)《集古印格》序云:秦取赵氏璧,命丞相李斯刻为国宝,一作龙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一作鸟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文元妙淳古,有龙飞凤舞之态,真摹印之祖也”。朱剑心《金石学》亦有记载。二书均云:“秦制六玺,文曰‘皇帝行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天子行玺’。其后灭六国得赵氏蓝田玉,命丞相李斯篆,玉人孙寿刻之,以为国宝,方四寸,一作龙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一作鸟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我们从前面的叙述中可以看到,传国玺只有一件,何来两件呢?传国玺几次沉没,几次复出,一时间伪品甚多,而《集古印格》对两件玉玺不能辩其真伪,就归于同一出处,不亦谬乎?!
其实就在北宋时,就曾有人考证过传国玺。绍圣三年(1096年),咸阳一农民发现一玉玺,上贡朝廷,皇帝命臣下参验。后来翰林承旨蔡京及讲义玉玺官十三员上奏时谈到:“臣等以历代正史考之,玺之文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有德者昌,唐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也。可知今得玺于咸阳,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与李斯小篆体合,……”说明至少在北宋时所有正史材料亦证明传国玺乃蓝田玉为之,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而且是一件,不存在两件玉玺之事。
而且冯、朱二书所说也存在重大问题,两玺之说,上面已谈。另据《史记·秦始皇本记》所记载:秦初并天下,令群臣议帝号,群臣以“泰皇”最贵,拟上帝号为泰皇,而秦始皇自以为平定天下,功过三皇五帝,乃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之’”。也就是说,秦灭六国之后,才开始称“皇帝”之号。那么在此之前,又何能先制出“皇帝之玺”,“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呢?从而也就更谈上后来再制两个天子玺,合而成六玺。而且,从前面叙述可以看出,乘舆六玺与传国玺并非同一回事。正象后来各代并而有之,那么冯、朱之说又谈和氏璧制为二玺,与四玺并为六玺,其说之谬可显而易见了。
最后,我们再从器物形制上作以探讨。大量的考古实物资料,古书画图象资料显示璧的形制是扁平圆饼坏,中有孔(好)。《周礼·考工记》云:“璧羡度尺,好三寸,以为度”,《尔雅·释器》云:“肉倍好,谓之璧”。关于璧之大小,古代就争论很大,一种认为璧径一尺,除去好三寸,周围肉径仅三寸半;另一种认为两畔肉当各六寸。据史料记载,传国玺方四寸,上纽交五龙。若按第一种说法,试想一个宽仅三寸半的圆环怎能裁出一个方四寸的玺来呢?若按第二种说法,平面上可裁出两个方四寸的方块来。可是,璧是扁平状的,考古材料显示它一般很薄,而玉玺不仅要刻玺面,上面还雕有螭虎纽,不知孙寿是怎么把玉玺变厚的?所以,从器物形制上看,和氏璧是无法裁出一个传国玺来的。
综上所述,和氏璧与传国玺是互不相连的两件器物,并不存在以和氏璧为传国玺的问题。
前一段时间,有位同志认为自己得到了秦始皇用和氏璧作传国玺后,又用剩下的边角料所作的玉玦(张廷举《秦始皇用“赵氏连城壁”制造的玉玦之发现》,《文博》1990年1期)。对此,本人不敢苟同,本文想就该文的某些论点作一探讨。
首先,我们前面已经探讨证明以和氏璧作传国玺是不可能的,不存在这回事情。《金石索》、《金石学》二书论点的不确,前已论及,此不赘述。其次,该文认为玉玦纪年为“赵平四年”,且不谈此铭文年代的推断有何问题,单看原文认为的年代,即公元前224年,此时六国尚未统一,尚未有“皇帝”一词,而该文所引以为基点的冯、朱二书却言秦在破赵之前,已早制有“皇帝印玺”、“皇帝信玺”、“皇帝之玺”、“天子行玺”四玺,论点与引文相矛盾。第三,该文作者严重误解了玦的作用及符书的使用。玉玦,据《说文解字注》云:“玦,玉佩也。《白虎通》曰:“君子能决断则佩玦’”而并非军权的象征,该文在引用《史记·孝文记》之“为铜虎符,竹使符”一句下注:“符以代古之圭璋,从简易也”时,错误地把这句话理解为:“先秦取信,本是符与圭璋并用,汉代全以铜符、竹符代圭璋,是由于‘从简易’”。其实,原文本意是说古时以圭璋为军权象征。至后代用铜虎符,替代了圭璋而作为军权的象征,从《周礼》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先秦以牙璋、中璋“起军旅”、“治兵守”,大璋“天子以巡守”。而目前出土有许多秦代铜虎符,说明当时秦已经以它代军权,玉玦也就不可能成为军权的象征了。
秦未以和氏璧作传国玺,那么为什么和氏璧传至秦而踪迹皆无了呢?和氏璧又到了什么地方了呢?
我认为秦得到和氏璧以后,将其珍藏于宫中,没有毁掉。至于其下落,我考虑有两种可能:第一,为秦始皇随葬。秦始皇灭六国,统一天下,功盖古今,威仪所至,而且自其继位后就大规模修陵,加之秦二世矫诏杀兄篡位,意欲显示自己的“孝心”,对秦始皇的埋藏大下血本,在秦始皇的墓中“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藏满之”,和氏璧也许正是这无数奇器珍怪之一。如若这样,有朝一日,我们尚可一睹和氏璧之风彩。第二种可能即在秦末战争中丢失或为项羽所掠。据《史记·项羽本纪》载:“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东。”《史记·高祖本纪》中记载有:“项羽烧秦宫室,掘始皇冢,私收其财物”。项羽将秦宫室珍物尽数掠夺,和氏璧可能就在其中,但经过楚汉战争,这批财物下落不明,究竟是战乱中散佚了呢,还是别有它情,令人不可探求。但愿这批财宝藏于彭城(项羽的都城,今徐州一带)的某地。 (节选自《文博》,1993年第2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
本期编辑:朝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