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天干物燥

火灾的风险大大增加

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

就会酿成火灾!

下面这8起森林火灾案例

以案示警

以案释法

再敲警钟

警示案例

案例一

2022年9月19日,乐昌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梅花镇政府报警称,该镇大坪村委会辖区山岭发生一起火灾,火灾过火面积较大。接警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前往案发现场展开调查。经民警初查,过火面积达400亩以上。


经查,9月19日晚间,王某到梅花镇大坪村委会“冲子岭”山场查看其放在该山场的猎夹是否有猎获物,期间在“冲子岭”山脚下小路旁抽自卷烟,抽完的烟头随手丢在身旁的草丛中就离开了现场,不久后“冲子岭”山脚下冒烟起火,最终引发森林火灾。9月23日,乐昌市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执行刑事拘留。


案例二

2022年10月10日,云岩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无人机巡逻发现云岩村草鞋岭组古箩坪的农田里有玉米秆在焚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明火扑灭并上报镇行政执法队。10月11日上午,杜某莲主动到镇派出所投案自首。考虑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主动投案,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乐昌市森林防火禁火令》等相关规定,云岩镇人民政府联合云岩派出所对杜某莲进行严肃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2000元。



案例三

2022年8月19日11时许,庆云镇土佳寮村委会大坪组“老窑头”山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当天,乐昌公安森林警察大队接报后前往现场,经查,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象。8月19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象从家里出发到庆云镇土家寮村委会大坪组“老窑头”山脚下自家玉米地,用打火机点燃地里的玉米秆、杂草焚烧,因风大及未做好防火措施,燃烧的玉米秆、杂草引燃山岭边的杂草,刘某象去扑火未能将火扑灭,引发火灾。8月20日,乐昌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象执行刑事拘留。9月27日,刘某象被依法移送乐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四

2022年4月5日10时许,沙坪镇村民谢某祥违规携带香烟、打火机、蜡烛、香、鞭炮及供奉物品到沙坪镇某山上坟地祭祖。祭拜过程中,谢某祥违反禁火令,在坟地前燃烧蜡烛、香等祭祀物品,之后用燃烧的蜡烛点燃鞭炮并随手丢至山上,最终不慎引发山火。


之后,谢某祥到沙坪派出所投案自首,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祥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之处罚。


案例五

2022年9月14号下午17时左右,北乡镇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和护林员联合巡查中发现北乡镇佛坳大招牌马路对面有村民违规野外用火,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明火扑灭并上报镇行政执法大队。


经北乡镇人民政府执法队对违法行为人石某英进行询问得知,石某英清楚野外用火危害,但因心存侥幸,造成此次火情。石某英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乐昌市森林防火禁火令》等相关规定,在森林特别防护期内违规进行野外用火,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北乡镇人民政府已依法对石某英进行行政处罚2000元。

案例六

2022年9月30日,廊田镇一村民在清楚野外用火危害的前提下,仍心存侥幸,造成火情。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发现该村民违规野外用火,第一时间将明火扑灭并上报镇行政执法队。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乐昌市森林防火禁火令》等相关规定,廊田镇人民政府联合廊田派出所对张某英进行严肃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



案例七

2022年10月8日晚19时许,九峰镇森林防火巡逻人员在日常巡逻时发现在联安村坪桥下有明火,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明火扑灭并上报镇防火办。经九峰镇人民政府广泛宣传及动员,10月14日上午,彭某娣主动到九峰镇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九峰镇人民政府执法队对违法行为人彭某娣进行询问得知,彭某娣清楚野外用火危害,但因心存侥幸,造成此次火情,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事实供认不讳。考虑未造成严重后果且主动投案,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乐昌市森林防火禁火令》等相关规定,九峰镇人民政府联合九峰派出所对彭某娣进行严肃教育,并罚款处理。

案例八

2022年1月14日下午17点28分,北乡镇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和护林员联合巡查中发现黄坌村委会刘家组附近田地处冒出浓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现场发现村民刘某国正在自家田地焚烧马蹄苗,于是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及时将火扑灭。


经北乡镇人民政府执法队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国进行询问,刘某国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事实供认不讳。由于刘某国初次野外用火,认错态度良好且并未造成山林火灾,并深刻认识错误写好检讨保证书,北乡镇人民政府已依法对刘某国进行行政处罚500元。


冬季干燥,森林火灾易发

应留心各种防火安全细节

哪些行为不能做?

快来学习吧












来源:乐昌发布

/美食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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